网络使用音乐作品提供试听下载收费标准
发布机关: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来自:法律桥 发布时间:2005-3-15 15:34:17 点击:
在互联网上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采取基本费用+收入分成的方法收取使用费。
一、 基本费用:
每上载一首歌曲,每年支付人民币200元。
二、 收入分成:
1、 仅提供试听服务的,按广告收入的5%支付使用费。
2、 提供试听及下载服务的,按广告收入的5%和下载收费的10%支付使用费。
以上基本费用应在《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签订时支付。
[常见问题]
1、基本费用可以充抵吗?
不可以,它是使用音乐作品必须交纳的费用。
2、广告收费怎么理解?
仅指音乐页面的广告收费,并非扣除成本后的实际收益,而是指包括成本在内的制作及发布广告的总收费。
3、如果没有广告怎么办?
可以不考虑广告收费,即认为该项费用为零。
4、下载收费怎么理解?
用户成功下载歌曲而交纳的费用,其单次收费即为运营商在其网页上明示给用户的收费标准。
5、试听下载包括哪些方式?
Mp3、MTV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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