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与借用人之间的纠纷(2006)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7-11-14 11:31:39 点击:
法律桥网友问:我有套住房是父母离婚时是父亲过户给我的,当时为了省钱直接按二手房交易办理过户手续的.此房为房改房是父亲单位的福利房,当年父亲借给了自己兄长住了十年,他住进去时把房子做了简单的装修,也就是3000元左右。现在水电表都是用他老婆的名字办理的并且他们都花了钱在水电表上做了手脚.现在房子过户给我后,我想自己居住让他们搬出来,看在是亲戚的份上答应给他们相应的装修费但他们死活都不肯搬走。还说我再去要房子就打断我的腿。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事到了法院能一审时就判下来吗?
古晶律师解答:1、如果房屋是产权房,且产权人是你,你可以要求对方搬出,但应该书面通知对方给予对方一个合理的搬迁期限,一般一至三个月为宜;
2、如果对方届时还不搬出,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会支持你的合法诉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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