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时代的终结?(东方早报)
作者:东方早报记者 黄武锋 沈雁飞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9-8-20 16:28:08 点击:
困扰瑞士银行(瑞银)近一年半时间的避税案以所谓“皆大欢喜”的方式结束了,瑞银躲过了巨额罚款,美国方面得到了想要的客户资料,客户则被告知瑞士银行业最终没有违法其“神圣”的保密法。
但先别高兴得太早,问题才刚刚“暂露头角”。这些问题如下:
一、既然开了先例,美国接下来很可能针对瑞士的其他银行提起类似指控。
二、法国、德国等国似乎也准备仿效美国来上这么一手。瑞士的这两大邻国最近对瑞士的银行保密法提出过严厉批评,甚至呼吁把瑞士列入“不合作的避税天堂”黑名单。
三、遭“泄密”的瑞银客户们正面临美国方面的国际逮捕。根据美国司法部18日向法院提交的有关文件,美国政府已对涉嫌通过瑞银逃税的150多个该行美国客户发起刑事调查。从已披露的情况看,很多此类瑞银客户通过转道香港等“避税天堂”,达成转移收入的目的。
四、瑞银客户们也不是吃素的,不少客户为确保自己的账户信息不被披露,正在奔走四方,欲发起集体诉讼。
以上种种均指向同一点,瑞银所开的先例,是否会导致这样一幅情形:深受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之苦的各国竞相打击“避税天堂”,令因海外避税而流失的收入“回流”本国;客户们则不再“信仰”瑞银们的神圣“保密”传统,二战后兴起的各类“避税天堂”及其伴生的离岸金融随之遭遇致命打击。
但似乎用不着杞人忧天,问题有多少,解决之道就有多少。
首先是保密问题。普华永道金融服务业合伙人梁国威显然没这么悲观。在他眼中,打击逃税行为,反而更有利于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监管的适度透明有利于反洗钱、反贪污等”。
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春宝律师说,“避税天堂的保密制度除了逃税外,一定程度上还包容了犯罪”,“有的离岸小岛更是靠卖国籍为生。”
杨春宝说,保密也应该是建立在在合规的基础上,“比如我们签署一些保密协议,必然会有除外条款”。杨春宝同时补充:“当然前提是我们尽快告知客户,并将披露的内容,限定在相对应部门所要求的最低限度。
接下来的问题是,与“避税天堂”伴生的离岸金融业务就真的完了?对此,专家门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以史为鉴,避税、逃税,并非离岸金融中心的“本来面目”,最初其只提供国际交易、资金融通的便利。只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的自由化,这些离岸金融中心为谋生,才转向了“避税”功能导向。
事实上,除了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还有多种模式,中国目前力图发展的是便利于贸易的离岸金融业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进一步指出,只要各个国家有税收、贸易等政策差异,或者说存在寻租空间,必然就会有“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存在。除非全球一统,货币统一、税收统一。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的观点则是,所谓“避税天堂”所涉及的问题是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与创新是相互促进和影响的。此消彼不会消失,有怎样的监管就有怎样的创新。”
9月在匹兹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首脑金融峰会应该会给出初步答案。
(本文转载自2009年8月20日《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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