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公布9起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作者:国家工商总局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15-12-6 点击: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具有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11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9起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1.贵州省某实业公司因未按时上报2013、201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企业到贵州某银行登记办理贷款过程中,被银行通过“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提供的相关信息查实到该情况,最终被限制银行贷款,直至2015年10月该公司补报了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银行才受理了该公司的贷款申请。
2.湖北省某商贸有限公司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被工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政府招投标项目中失去投标资格。
3.北京市房山区某生产型集团公司,年产值达几十亿元,去年因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案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今年,该企业两次参与合同金额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标,因其存在失信记录,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均拒绝为其出具保函,导致公司竞标失败。
4.福建省宁德市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开设网店从事经营活动,因未及时公示其股权变更信息,被工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阿里巴巴客服中心发现该公司的失信行为后,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该公司立即公示了相关信息,并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5.江苏省常州市某木业公司,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中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企业之前已向某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银行最终审查时发现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即终止了贷款审核程序。
6.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某企业在银行办理POS机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拒绝为其办理POS机业务。该企业依照程序补报企业年度报告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7.湖北省荆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公示2014年度年报,被工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5年8月,该公司在申请办理银行贷款保证金开户时,因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银行拒绝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同月,该公司与其原材料供应商续签相关合同时,因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要求暂缓签订采购合同,审查合同内容,重新审批。该公司的全资股东某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已完成股份制改制工作,启动上市准备工作,因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了上市准备进程。
8.贵州省黔南州某建筑公司因未按期进行年报公示,被工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适逢该公司申请延续AAA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资格,贵州省企业联合会发现其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拒绝了其申请。该公司获知后立即补报了年报,并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9.湖北省天门市某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报告,被工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5年8月上旬,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向天门市经管局提交申报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材料时,被告知该合作社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符合申报条件,失去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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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早的70后高级律师。入选国际知名法律媒体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荣获Finance Monthly“2017中国TMT律师大奖",并入围Finance Monthly“2016中国公司法律师大奖”,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荐律师,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成员,具有丰富的投资、并购法律服务经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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