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又推两项许可证改革新举措正式启动
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14-10-7 点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区“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要求,进一步巩固第一轮质监改革的成果,扩大改革成果的溢出效应和推广力度,9月24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贸区分局举办“简政放权,服务自贸”主题活动。此次主题活动正值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和自贸区成立一周年之际,在庆祝第一轮质监改革措施试点成功顺利推广的同时,又宣布推出两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领域改革举措。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技监工作改革措施的通知》要求,经质检总局批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推出以下改革举措:
一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制度,实行网上年报公示制度。二是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部分发证产品简化审批流程。
活动中,自贸区许可证获证企业现场填写了网上年报,2家企业代表宣读了企业质量自我声明,为改革措施顺利落地增添了信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领导出席会议并对自贸区分局近阶段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同时对如何更进一步做好改革创新工作提出了有效建议。
市质监局监督处、自贸区分局、信息中心、科研院所以及自贸区相关企业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文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来自:法律桥,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和出处。如需聘请律师,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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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主持律师:上海杨春宝高级律师
上海最早的70后高级律师。入选国际知名法律媒体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荣获Finance Monthly“2017中国TMT律师大奖",并入围Finance Monthly“2016中国公司法律师大奖”,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荐律师,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成员,具有丰富的投资、并购法律服务经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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