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

文章摘要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审批和备案服务,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展览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为企业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在我部审批或备案通过且尚未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因受疫情影响已确定取消或推迟的,展会申办单位可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和展会实际,通过商务部统一平台“展览业管理信息应用”以在线报备形式取消办展或调整办展时间,不再限定办理形式和时限要求。  二、即日起,商务部实施的两种涉外经济技术展(首次举办冠名“中国”等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审批和备案服务,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展览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为企业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在我部审批或备案通过且尚未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因受疫情影响已确定取消或推迟的,展会申办单位可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和展会实际,通过商务部统一平台“展览业管理信息应用”以在线报备形式取消办展或调整办展时间,不再限定办理形式和时限要求。

  二、即日起,商务部实施的两种涉外经济技术展(首次举办冠名“中国”等字样和外国机构参与主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不见面”无纸化审批,不再受理线下纸质材料,展会申办事项通过商务部统一平台“展览业管理信息应用”实行全程在线办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所在地举办的展会项目审核意见通过在线方式办理,不再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联系沟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妥善处置企业反馈的困难和有关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要积极协调地方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财政等有关部门,结合地方疫情防控和展览业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政策举措,给予展览企业特殊时期政策支持和服务,指导帮扶企业降低损失、渡过难关。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2月11日

最后更新:2020年3月29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因疫情无法按期举办已获批涉外展会,如何办理取消或延期手续?

可通过商务部展览业管理信息应用在线报备取消或调整办展时间,不再限定办理形式和时限要求。根据2020年2月11日通知,已审批或备案通过且未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因疫情确定取消或推迟的,申办单位结合当地防控实际通过统一平台以在线报备形式办理,简化了原有流程。建议及时登录平台操作并保留截图记录。

首次冠名中国或外方主办的涉外展会,现在如何申请行政许可?

实行全程网上不见面无纸化审批,通过展览业管理信息应用在线提交材料,不再受理线下纸质材料。通知规定即日起上述两类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无纸化审批,各地商务部门审核意见亦通过在线方式办理不再出具书面文件。申办单位需确保电子材料齐全规范,提前注册平台账号。

疫情期间展览企业遇到经营困难,可以向哪个部门寻求政策支持?

应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反映困难,由其牵头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卫健财政等部门出台支持举措。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沟通,及时掌握困难并妥善处置,重大问题上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特殊时期政策支持服务。建议整理困难清单主动对接属地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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