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高级律师第六本新著《法说水浒---山寨创业并购传奇》近日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法说水浒---山寨创业并购传奇》以水浒故事为背景,从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视角,以轻松、诙谐的语言将水泊梁山的故事重新演绎,帮助读者以愉悦的心情了解不同企业形式的变更、公司治理、收购与反收购以及分立、清算解散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故事之外,作者以“说法”的形式对相关公司法律知识进行重点解读,以帮助读者消化、理解。
《法说水浒---山寨创业并购传奇》全书13万余字。出版社还专门配图近30幅,以图文双色出版。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常见法律问题
在水浒故事背景下,梁山好汉若想从“合伙”改为“公司”形式,法律上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企业形式变更需先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原合伙企业,并依法进行清算(如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随后,原合伙人可依据《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需制定公司章程、确定注册资本、办理工商登记。文章通过梁山故事提醒:变更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债务承继与税务处理,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纠纷。
书中提到的“山寨公司”在收购其他好汉的产业时,如何防范被反收购?
《法说水浒》中介绍了反收购策略,例如设置“毒丸计划”(即赋予现有股东低价购买新股的权利,稀释收购方股权)或“白衣骑士”(寻找友好第三方竞价收购)。根据《公司法》第142条,公司可依法回购股份用于反收购,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实务中,公司章程可预先规定董事会反收购权限,但需注意不得违反股东平等原则。
如果梁山好汉成立的公司因内部矛盾需要解散,清算程序应如何合法进行?
依据《公司法》第183条,公司解散后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或董事组成。清算组需公告债权人,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按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税款,最后清偿债务。若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文章通过故事强调: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可能导致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解释二》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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