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商在线大肆非法盗用本站文章

文章摘要 本文以某网站未经许可盗用原创法律文章为切入点,剖析网络转载中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文章指出,即使注明了出处,未经许可转载权利人已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仍构成侵权;依法转载的,除注明作者与出处外,还应向作者支付稿酬,二者缺一不可。作者还提示,权利人可通过证据保全固定侵权事实,搜索引擎的网页快照亦可作为侵权证据,删除文章并不能逃脱责任。对网络媒体合规使用作品具有实务警示意义。

这年头法律似乎比较火!先不论法律院系热招,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火爆,各类媒体也热衷于打法律牌,电视法律栏目个个高收视率,央视先是一个今日说法栏目,进而开办了法律与社会频道,各类报刊杂志也纷纷开办法律专栏,而网络媒体也不例外。无论哪种媒体,为保持热度,都有一大批敬业的采编队伍。可是也有一些网站却深谙“网络乃免费天堂”之道,并以此支撑门面。

有一个网站叫做亚商在线,据说还小有名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也办了个法律频道,我不知道它的法律频道中有多少文章系原创,有多少文章有合法来源,我偶然发现它未经许可,非法盗用本站多篇文章。经指出后,一面做贼心虚迅速删除了非法盗用的文章,一面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说:我们已经注明了出处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不懂法,尽管它的内容经理说不懂。但是我想他们应当明白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尊重别人的著作权,他人已经声明不得转载的,不能擅自转载;依法转载的,除注明作者与出处外,还应支付稿酬。

一个法律网站竟也干出这等勾当,实在让人汗颜。它的如意算盘无非是,我盗用了作者也未必知道,知道了我删掉,也奈何不了我。殊不知作者可以证据保全,各大搜索引擎也都有网页快照,它的丑陋面孔想藏也没那么容易。也许作者并无兴趣与它计较,但是,它的不诚实记录又多了一笔。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网站转载他人文章时仅注明出处是否构成侵权?

构成侵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作者对作品享有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任何网站将他人作品上传至网络供公众浏览,都属于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利用,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实践中不少网站存在误解,认为只要注明作者和出处就可以自由转载,这种认识并不正确。首先,如果权利人已在网站显著位置声明不得转载,他人擅自转载即构成侵权,注明出处并不能弥补未经许可这一根本缺陷;其次,即便属于可以不经许可转载的情形,使用者也应当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与支付稿酬是两项并列义务,只履行前者而忽略后者同样构成侵权。此外,转载时不得歪曲、篡改作品,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网站以工作人员不懂法作为抗辩理由不能成立,遵守著作权法律是所有内容传播主体的基本义务。建议网站建立内容来源审核机制,通过签约授权、付费转载等方式合法获取内容,避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并损害自身信誉。

原创作者发现文章被网站盗用后应如何维权取证?

原创作者发现文章被盗用后,第一时间应当固定证据,因为侵权方往往会迅速删除侵权页面,导致事后难以举证。可行的取证方式包括:一是对侵权页面进行完整截图,记录网址、发布时间、页面内容、网站标识等信息;二是通过公证机关对侵权网页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公证书证明效力较高,是诉讼中的常用证据;三是采用可信时间戳、区块链存证等电子存证手段实时固化网页内容;四是注意收集搜索引擎的网页快照,即使侵权方删除了文章,搜索引擎缓存中往往仍保留侵权页面,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五是保存自己享有著作权的证明材料,如作品首次发表页面、创作底稿、发表时间记录等,用以证明权属和在先发表事实。完成取证后,可以先向侵权网站发出书面通知或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删除文章并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可按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计算,难以确定的由法院酌定。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发现侵权后宜及时行动,避免因拖延丧失胜诉权。

网站未经许可转载文章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网站未经许可转载他人文章,可能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层面的责任。民事责任方面,侵权网站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违法所得确定,两者均难以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作品类型、独创性程度、侵权持续时间、网站经营规模和主观过错等因素酌情判定。侵权方在接到通知后删除文章,仅是停止了侵权行为的持续,并不能免除此前侵权行为已经产生的赔偿责任,其所谓已注明出处的辩解也不能阻却侵权成立,因为商业性使用他人作品通常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行政责任方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追究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实务中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原告是否为适格著作权人、被诉使用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公证证据的效力认定等。网站应当认识到,网络并非免费的天堂,抱着作者不知道、知道了就删除的侥幸心理大规模搬运他人原创内容,不仅要承担法律风险,还会留下不诚信的经营记录,损害自身商誉与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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