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宽部分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设施地域限制的通告

文章摘要 本通告宣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宽部分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设施地域限制。具体措施包括放宽呼叫中心业务坐席设置地域范围至上海市、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边缘路由器设置地域范围至上海市、允许网站加速服务器节点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但是,网站加速服务器节点仅限于为自身网站提供加速服务,不得开展内容分发业务。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做好开放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引导和监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改革开放的要求,深入推进试验区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工作,结合试验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评估,现决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权比例限制的通告》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放宽部分试点开放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设施设置的地域限制。具体如下:

  一、将呼叫中心业务坐席设置的地域范围由试验区放宽至上海市。
  二、将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边缘路由器设置的地域范围由试验区放宽至上海市。
  三、允许网站加速服务器节点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但仅限于为自身网站提供加速,不得违规开展内容分发业务。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要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本通告的要求,组织做好开放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引导和监管,探索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5月29日
  

最后编辑于:2018-09-03 10:39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放宽了哪些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设施地域限制?

本通告宣布放宽呼叫中心业务坐席设置地域范围、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边缘路由器设置地域范围和网站加速服务器节点设置地域范围。

网站加速服务器节点可以设置在全国范围内吗?

是的,但仅限于为自身网站提供加速服务,不得开展内容分发业务。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如何组织做好开放试点工作?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本通告的要求,组织做好开放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引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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