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

文章摘要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受国家密码管理局的委托,依据本办法承担有关管理工作。第三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者采用密码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系统(以下称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使用商用密码。第四条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第五条 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受国家密码管理局的委托,依据本办法承担有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者采用密码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系统(以下称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使用商用密码。


第四条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第五条 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子认证服务系统;


(二)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由具有商用密码产品生产资质的单位承建;


(三)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采用的商用密码产品是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产品;


(四)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安全性审查。


第六条 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  使用密码的书面申请。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


(三) 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通过安全性审查的通知(复印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家密码管理局。


第八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发给《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的运行应当符合《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对其电子认证服务系统进行技术改造的,事先将具体方案报国家密码管理局备案,事后向国家密码管理局申请安全性审查,通过审查的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擅自对电子认证服务系统进行技术改造的,由国家密码管理局责令改正,并根据不同情况向信息产业主观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第十一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前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拟继续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所使用的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符合《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并通过国家密码管理机构的技术鉴定的,只需持书面申请领取《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第十三条 《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最后编辑于:2024-04-25 18:00

常见法律问题

企业数据合规有哪些要求?

企业数据合规要求包括:1)《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处理个人信息需取得个人同意,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制度,发生数据泄露需及时通知监管部门和受影响个人;2)《数据安全法》要求——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重要数据需进行风险评估和出境安全评估;3)《网络安全法》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需将数据存储在境内;4)行业特定要求——如金融、医疗、互联网等行业有专门的数据合规要求。杨律师团队可为企业提供数据合规体系建设、数据出境评估、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法律服务。

软件著作权如何保护?

软件著作权保护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及时登记——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获得登记证书可作为初步证明权利归属的法律文件;2)技术保护措施——采用加密、数字水印、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防止盗版和非法使用;3)合同约定——在软件开发合同、许可协议、员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和保密义务;4)侵权维权——发现侵权行为后,可通过行政投诉(向版权局举报)、发送律师函、申请诉前禁令、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杨律师团队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诉讼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互联网平台有哪些合规义务?

互联网平台运营者需履行的合规义务包括:1)主体资质合规——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EDI证等);2)内容审核义务——建立信息内容审核机制,防止传播违法信息;3)用户权益保护——完善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4)数据安全义务——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5)反垄断合规——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优势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6)算法推荐合规——对算法推荐服务进行备案,提供关闭算法推荐选项。违反上述义务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