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目前已拟出建筑法修订草案,并将草案上报国务院。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的。
建筑法是1997年11月1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法律共八章八十五条,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业资格,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建筑法的议案,建设部认为,为解决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工程质量差、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等一系列问题,急需修订建筑法。
对于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设部认为,建筑法修订草案中已经包括建筑施工方面的内容,建筑施工管理问题不必再单独立法。
据了解,修订建筑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抓紧工作,在建筑法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全国人大代表在有关议案中提出的建议,争取尽早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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