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六届中国食品饮料行业高峰年会于2009年6月24-26日在上海浦东淳大万丽酒店举行。杨春宝高级律师应邀出席,并以“如何保护商标权”为题发表演讲。杨律师在演讲中对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提出了诸多建议,并介绍了针对商标侵权的各种救济途径。
近百名来自食品饮料行业的各大跨国公司代表出席了会议。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标权是经营者依法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其取得以注册为主要方式,注册后可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获得排他性效力。中国商标制度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同一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一般由先申请者取得权利,因此进入市场的时机、申请类别与申请主体都需提前安排。商标的显著性是获准注册的基础,过于通用或直接描述商品特点的标志难以获得保护;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音译及主要图形,也应视为独立标识分别申请,以避免他人借译名搭便车。n在2009年6月24日至26日于上海浦东淳大万丽酒店举行的第六届中国食品饮料行业高峰年会上,杨春宝高级律师以《如何保护商标权》为题发表演讲,面向近百名来自食品饮料行业的跨国公司代表,就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提出了诸多建议。食品饮料产品更新快,品牌与口味、包装高度绑定,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或仿冒,渠道铺货与消费者认知会很快受到冲击,这也是与会代表对注册策略尤为关注的原因。n实务中,跨国公司宜在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完成核心商标与防御性商标的布局,围绕主品牌、子品牌、中文译名、拼音及主要包装元素分层次申请,并同步开展商标检索,评估在先权利冲突与驳回风险。对已申请或已注册的商标,应建立续展与使用证据的台账,保存广告投放、销售数据与宣传资料,以便在异议、撤销或侵权争议中证明知名度与真实使用。对处于公告期的近似商标应及时提出异议,对已注册的近似商标可考虑提出争议申请,避免品牌识别体系被持续稀释。
遭遇商标侵权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途径?
商标侵权通常指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的行为,也包括销售侵权商品、伪造或擅自制造商标标识、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等情形。针对不同的侵权形态,权利人可以选择的救济路径并不单一,既有行政机关依职权或依申请进行的查处,也有面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刑事追责;在网络销售场景下,向电商平台发起投诉、要求下架链接与关闭店铺,往往是最先见效的手段。n在第六届中国食品饮料行业高峰年会上,杨春宝高级律师以《如何保护商标权》为题发表演讲,除对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提出诸多建议外,还专门介绍了针对商标侵权的各种救济途径,近百名来自食品饮料行业的跨国公司代表出席并听取了他的分析。食品饮料领域的仿冒常表现为包装装潢近似、商品名称谐音模仿、傍名牌式宣传等,往往与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相互交织,救济手段也因此需要组合使用。n实务操作中,权利人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例如通过公证购买、网页与电子数据保全、留存交易记录与广告资料等方式锁定侵权事实与规模,避免证据灭失。随后可根据侵权人数量、渠道分布与损害程度,决定是先通过平台投诉与行政查处快速止损,还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与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数额通常与侵权获利、权利人损失、许可使用费及商标知名度相关,故日常的品牌宣传与销售数据积累具有证据价值;同时应关注诉讼时效,及时主张权利,防止因长期放任而被认定构成容忍。
食品饮料企业如何防范商标侵权风险?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核心在于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标志是否近似以及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同时,商标法律规则也允许他人在描述商品特点、产地、功能时进行正当使用,并设置在先使用、合法来源等抗辩事由。因此,权利人要清楚自身权利的边界:既不能放任他人攀附商誉,也不宜将正当的描述性使用一律视为侵权,避免因过度维权而承担不利后果。n食品饮料行业品牌与口味、配方、包装设计紧密相连,正是这一特点使商标议题在该行业格外重要。2009年6月24日至26日在上海浦东淳大万丽酒店举行的第六届中国食品饮料行业高峰年会,吸引了近百名跨国公司代表出席,杨春宝高级律师应邀以《如何保护商标权》为题发表演讲,就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提出诸多建议,并介绍了针对商标侵权的各种救济途径,为与会企业搭建了从权利取得走向权利维护的整体思路。n从风险防范角度看,企业应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定期检索公告期商标与市场在售商品,发现近似标志及时提出异议或投诉;对核心品牌采取商标、包装装潢、外观设计等多重保护组合,形成交叉防线。在委托加工、渠道分销、代言合作等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权属、使用范围与违约责任,要求供应商与经销商不得擅自改动标识或自行注册近似商标。对海外母公司而言,还应注意中文译名、字号与企业名称的协同布局,防止他人将品牌名称登记为企业名称或注册为域名。一旦发现被抢注,应结合使用证据与知名度材料及时启动异议、争议或诉讼程序,并对内部商标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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