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文章摘要 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旨在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核心规定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个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起直接按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税;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同时,对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比照执行。扣缴义务人需在申报表备注栏注明相应字样,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特此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  2020年12月4日

最后编辑于:2020-12-19 11:09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适用本公告的纳税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需为居民个人,且在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

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时如何处理个税?

在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税;待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否也可适用该简便优化方法?

可以。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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