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现在的公司即将被吸收合并,但我与原公司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并且合同中附有违约金的规定。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在公司解散之前离开,不与新的公司续签合同,是否视为对原有合同的违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作为吸收合并后的主体单位以原有合同未到期要求重新改签或续签,在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前提下,我是否有拒绝的权利?
答: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您所在公司被吸收合并后,兼并您所在公司的公司仍应继续履行您所在公司原有合同,承担原有债权债务。从您所述的“合同”来看,我们认为应该指您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您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应继续履行,除非劳动合同中有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劳动法,通常情况下,劳动者经提前30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据此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你的合同对此另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处理。
至于是否改签和换签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无论是否改签和换签,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改变。至于续签则是另一概念,通常情况下续签是指合同双方对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合同所作的安排,因此,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能续签。
(选自《创业法律108问》,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电话:13901826830)
常见法律问题
企业劳动用工有哪些合规要点?
劳动用工合规要点:1)签署书面劳动合同;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规范工时和加班管理;4)制定合法规章制度;5)妥善处理解除劳动合同。违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仲裁。
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新规定?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主要变化: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超过五年;2)强化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3)增加董事催缴出资义务;4)完善股东失权制度。存量公司需在过渡期内调整出资期限。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哪些特别条款?
公司章程可约定:1)股东表决权不按出资比例行使;2)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规则;3)公司治理结构(如单设执行董事);4)利润分配方式;5)公司解散事由。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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