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促进中国互联网络的发展,保障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六条“我国互联网的域名体系由信息产业部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各级域名可以由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连接符 (-)或汉字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中文域名的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或中文句号(。)连接。 二、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在顶级域名“CN”之外暂设“中国”、“公司”和“网络”3个中文顶级域名。 三、顶级域名CN之下,预先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英文二级域名。 设置“类别域名”6个,分别为:AC--适用于科研机构;COM--适用于工、商、金融等企业;EDU--适用于中国的教育机构;GOV--适用于中国的政府机构;NET--适用于提供互联网络服务的机构;ORG--适用于非营利性的组织。 设置“行政区域名”34个,适用于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组织,分别为:BJ--北 京市;SH--上海市;TJ--天津市;CQ--重庆市;HE--河北省;SX--山西省;NM--内蒙古自治区;LN--辽宁省 ;JL--吉林省;HL--黑龙江省;JS--江苏省;ZJ--浙江省;AH--安徽省;FJ--福建省;JX--江西省;SD--山 东省;HA河南省;HB--湖北省;HN--湖南省;GD--广东省;GX--广西壮族自治区;HI--海南省;SC--四川省 ;GZ--贵州省;YN--云南省;XZ--西藏自治区;SN--陕西省;GS--甘肃省;QH--青海省;NX--宁夏回族自治区;XJ--新疆维吾尔自治区;TW--台湾省;HK--香港特别行政区;MO--澳门特别行政区。 四、在顶级域名下可以直接申请注册二级域名。 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妨碍我国境内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正常运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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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组成要素与连接方式是什么?
根据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管理规则,各级域名的组成要素具有明确的法律限定,具体可以由字母(大写A至Z与小写a至z,且在系统中大小写被视为等价)、数字(0至9)、连接符(-)或者汉字共同组成。在域名的连接方式上,各级域名之间的标准连接符号为实点(.)。此外,考虑到中文域名的特殊使用习惯与语言环境,中文域名的各级域名之间不仅可以通过实点进行连接,还可以使用中文句号(。)进行连接。在实务操作中,申请人在进行域名注册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字符与连接符的规范,任何超出此范围的字符或符号均无法通过注册系统的合法性校验。这一规则不仅保障了域名解析系统的统一性与兼容性,也为后续可能出现的域名权属争议提供了清晰的认定标准,若域名中使用了违规字符,其在法律上将无法获得有效的域名权益保护。
顶级域名CN之下的二级域名如何分类及适用?
在我国顶级域名CN的架构之下,二级域名被严格划分为类别域名与行政区域名两大类型。类别域名共设置六个,分别对应不同性质的组织机构:AC适用于科研机构,COM适用于工商业与金融等企业,EDU适用于中国的教育机构,GOV适用于中国的政府机构,NET适用于提供互联网络服务的机构,ORG则适用于非营利性的组织。行政区域名共设置三十四个,专门适用于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特别行政区的组织,例如BJ代表北京市,SH代表上海市等。在实务操作指引方面,申请人在注册域名时应当根据自身组织的性质与所属行政区域严格对号入座,选择合适的二级域名类别。常见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部分申请人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或品牌影响力,故意错用类别域名,例如非金融企业抢注COM下的特定域名,或者非政府机构试图注册GOV下的域名。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域名注册管理规范,还可能面临被注销域名或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因此准确匹配适用类别是合规注册的前提。
域名注册申请人在实务中需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域名注册申请人在实务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循我国域名体系的强制性规范,重点防范多方面的法律风险。首先,在注册资格与类别选择上,申请人必须确保所申请的域名类别与自身组织的真实属性相符,严禁跨类别恶意抢注或虚假注册,例如企业不得注册属于政府机构的GOV类别域名,否则将面临域名被依法注销及行政处罚的风险。其次,在顶级域名下直接申请注册二级域名时,必须确保所申请的域名不侵犯他人在先的商标权、字号权等合法权益,避免引发域名权属争议纠纷。最为关键的是,我国法律严格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采取任何手段妨碍我国境内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正常运行。这意味着申请人绝对不能实施域名劫持、大规模恶意抢注囤积域名以扰乱市场秩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攻击域名解析服务器等行为。一旦触碰此红线,不仅会导致域名被强制注销,还可能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追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相关刑事责任。因此,合规使用与安全运行是域名管理的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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