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qyt929咨询:我打算和一个朋友共同投资一个项目,现在我们双方的口头协议是:各出资20万人民币共同经营,共计40万。双方约定利润分配为各自50%,只是还没有具体商量分配方案而已,由于现实原因我的合伙人答应如果在一个周期内(比如说一年)我们共同经营的项目如果没有盈利,甚至亏损,他愿意把投资的本金退还给我,从法律角度讲我的合伙人在没有被威胁利诱的情况下愿意承担所有风险,但是利益是共享的,我的合伙人自己有公司,我们将来的项目也会在他公司的名义下运作,应该不会到工商部门去登记拿营业执照。
我看了一下新合伙企业法,大的原则是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在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我自身的投资利益,特别是在某个周期在项目不盈利或者是亏损的情况下怎么通过合伙协议的签订具备收回本金的法律效力?
广州甘律师解答:民商法的首要原则是“权利义务一致,利益风险一致”,享有权利的同时就必须承担义务,享受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风险,所以民商法企业讲究的是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凡是约定全部利润或所有亏损集归一人都是无效的约定。所以本案,无论您和合伙人作任何约定,当亏损时,一旦合伙人反悔要求您共同承担责任的话,您是不能收回本金的。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我自身的投资利益,特别是在某个周期在项目不盈利或者是亏损的情况下怎么通过合伙协议的签订具备收回本金的法律效力”――您享有利益就承担风险,没有办法可以保证您在亏损时能收回出资。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本案涉及到合伙人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让的问题。提醒作者注意的是“新合伙企业法”所规定的是“合伙企业”的这种组织形式,而提问者在提问中的情况不属于“合伙企业”,因此,不应当适用该法律。根据法律的规定,你们之间的这个合作应当属于“个人合伙”。但是,提问者还提到“我们将来的项目也会在他公司的名义下运作,应该不会到工商部门去登记拿营业执照。”这里会涉及到如何协调好“个人合伙”与“公司的名义下运作”的问题,如果运作不好的话,很可能导致无法区分财产的归属。
另外,提问者提到的如果亏损或者不盈利的情况下如何顺利地退出的问题,我对广州甘律师解答提出的意见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应该是可以约定的,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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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投资并购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并购尽职调查应涵盖以下方面:1)法律尽职调查——核查目标公司的设立及存续、股权结构、重大合同、知识产权、诉讼仲裁、劳动用工、合规经营等情况;2)财务尽职调查——审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收入结构、关联交易、税务合规等;3)商业尽职调查——分析行业前景、市场竞争、商业模式、客户供应商集中度等。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和会计师共同进行,重点关注隐性债务、或有负债、知识产权权属瑕疵、劳动用工风险等潜在隐患。杨律师团队在投资并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公司并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并购主要法律风险包括:1)股权权属瑕疵风险——股权被质押、冻结或存在代持关系;2)隐性债务和或有负债风险——目标公司存在未披露的担保、保证、未决诉讼等;3)劳动用工风险——员工安置、补偿方案、社保欠缴等;4)知识产权风险——核心专利、商标、著作权的权属不清或存在侵权纠纷;5)反垄断审查风险——达到申报标准的并购需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6)税务风险——历史欠税、税务筹划不当等。建议在交易前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在协议中设置适当的陈述保证条款和赔偿机制。
并购交易中如何设计交易结构?
并购交易结构设计需考虑以下因素:1)股权收购vs资产收购的选择——股权收购继承目标公司全部权利义务(含隐性债务),资产收购可选择性收购但需办理资产过户手续;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简单直接)、股权支付(换股收购,可延迟纳税)、混合支付(现金+股权+ Earn-out);3)分步交易安排——先收购部分股权,再根据经营情况决定是否收购剩余股权;4)税收筹划——合理设计交易结构以降低整体税负(如特殊性税务处理);5)风险分配机制——通过陈述保证、赔偿、托管、分阶段付款等方式分配风险。建议由律师、税务师和财务顾问共同参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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