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律师(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
复旦大学法学士,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1992);悉尼科技大学法学硕士(2001);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2001)
二级律师 (上海最年轻的高级律师之一,目前上海近万名律师中,仍在执业的一级律师不足10人,二级律师也只有数十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巴西里约热内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国际知名出版物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历年推荐律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券律师执业资格和企业登记代理资格,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成员,2010年上海世博会推荐律师团成员。
著有《创业法律108问:来自创业者的真实法律咨询》、《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模式与流程》、《完胜创业:律师写给创业者的235封信》、《完胜资本:公司投资、并购、融资、私募、上市法律政策应用全书》、《完胜资本2:公司投融资模式流程完全操作指南》和《法说水浒:山寨创业并购传奇》等专著。系《科技创业》、《财富人物》法律专栏作家,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嘉宾。
杨春宝高级律师从业二十余年来,经办了大量公司、并购和外商投资法律事务,包括各类型内外资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各类公司资产重组和并购、VC/PE投资、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股票发行上市及配股、股权转让、股权质押、公司股东纠纷处理、期权激励、MBO和员工持股、公司清算以及公司对外法律事务处理等,为此,开展了大量尽职调查工作,起草、制作了无数合同、章程、协议等。
杨律师还应邀在China Food & Drinks Retail & Distribution Conference, Ports & Liners China 2002, China Containers 2004, China Food and Beverage Summit 2005 & 2009, China Tax 2006, 2007 New Environment For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 China Warehouses & Distribution Centers Summit 2007, Pulp & Paper Outlook 2007 & 2008, SeaTrans 2007等国际研讨会上就投资中国相关行业发表主题演讲。
杨律师承办的代表性案例包括:国有独资上海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某物联网创投公司、江西某有限合伙企业、骏福房地产基金、立邦凯柏、广立化学和世链物流等各类型企业设立案、新世界股份(600628.SH)配股案、立邦与德国B&K合资案、上海医药集团与意大利Solmag集团合资案、西门子并购江苏某著名电机企业及成立合资公司案、内资并购外资上海新达和苏州星海(建材企业)案、上海某香精公司外资并购案、得易电子兼并及风险投资案、浩亚投资收购和增资案、康峰纸业重组案、荷兰某公司并购山东某纸业公司案、某国有房地产公司产权转让案、上海某民营房地产公司转让案、南京某外资房地产公司转让案、置地集团资产重组和规范运作案、某PE投资对赌纠纷案、上海市张江高科担保纠纷案、中外合作上海海景大酒店特别清算案(上海首例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案)、无锡某中外合资企业强制清算案(无锡首例强制清算案)以及英国Rexam集团、立邦漆、印尼Polindo集团、新加坡亿萨佧等在中国的投资结构调整案,等等。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律师在公司法律服务领域有哪些专长?
公司法律服务是律师围绕公司从设立、运营到终止的全生命周期提供的专业性法律支持。其内涵包括公司设立文件起草、股权架构设计、治理结构规范、合同审查、股东权益保护、兼并收购、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规则体系,核心目标在于确保公司行为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边界,并通过契约设计平衡各方利益。在公司法实务中,律师需要同时运用公司法、合同法、外商投资法等多重法律规则,针对公司类型、业务模式和资本结构提供定制化方案。杨春宝律师从业二十余年,经办案件覆盖各类型内外资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公司资产重组和并购、VC/PE投资、股份制改造、治理结构设计、股权转让、股权质押、股东纠纷处理、期权激励、MBO与员工持股、公司清算等业务。其代表性项目包括国有独资上海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设立、新世界股份配股、立邦与德国B K合资、西门子并购江苏著名电机企业以及上海海景大酒店特别清算案等。这些案例体现出其从公司创设到退出清算的全链条实务能力。在选聘公司法律顾问时,企业应重点考察律师是否具备完整的业务周期经验、行业背景知识以及处理复杂股东关系的技巧。尤其对于涉及国资、外资或上市目标的项目,应当核实律师是否熟悉对应的监管规则与审批程序。同时,企业也应关注律师在纠纷解决领域的实际业绩,因为公司治理中的瑕疵往往在争议阶段暴露,而具有丰富争议处理经验的律师能够更精准地预判风险并在交易设计阶段加以防范。
并购投资项目中律师的实务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并购投资项目中的律师实务价值建立在交易安全与效率平衡的法律规则基础之上。并购行为本质上是产权与控制权的有价转让,其核心法律规则包括股权转让的效力认定、目标公司债务承继、资产交付与过户程序、瑕疵出资责任分配以及交易文件的约束力机制。律师在交易中扮演尽职调查、结构设计、交易谈判、文件起草和交割监督等多重角色,其专业判断直接关系到交易是否能够合法存续并实现商业目的。杨春宝律师承办了大量并购投资案件,包括内资并购外资上海新达和苏州星海建材企业、上海某香精公司外资并购、浩亚投资收购和增资、康峰纸业重组、荷兰公司并购山东纸业公司、某国有房地产公司产权转让以及上海某民营房地产公司转让等。这些案例分别涉及跨境交易、国资处置、重组整合以及对赌安排等不同场景。其还处理一起PE投资对赌纠纷案,反映出并购投资中估值调整机制的法律风险具有高度实践意义。从实务角度看,律师在并购项目中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深入尽职调查揭示目标公司的隐性负债、股权瑕疵或监管障碍,并在交易文件中明确陈述与保证条款的具体范围。企业应当要求律师对交易结构进行多方案比较分析,尤其关注税务成本、审批时间和交割条件等关键变量。同时,在涉及外资并购或国资背景企业时,必须重点关注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申报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等特别程序,以避免因程序性缺陷导致交易无效。此外,对赌条款的设计应结合目标公司实际经营能力设定合理业绩基准,避免因不切实际的承诺引发后续争议。
处理外资并购与合资案件需要注意哪些核心问题?
外资并购与合资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的合规路径及其与内资规则体系的衔接。相关法律概念包括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国投资者身份认定、合资合同中的控制权安排、出资比例与利润分配机制、技术许可与知识产权保护、争议解决条款以及国家安全审查等规则。这些规则共同决定了外资交易的结构可行性、审批路径和后续运营风险。外资项目通常涉及跨境因素,还需考虑外汇登记、税务居民身份和跨境争议执行等问题。杨春宝律师办理的立邦与德国B K合资案、上海医药集团与意大利Solmag集团合资案、西门子并购江苏著名电机企业及成立合资公司案,以及英国Rexam集团、立邦漆、印尼Polindo集团、新加坡亿萨佧的在华投资结构调整案,均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典型实务场景。其还参与处理上海首例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案,该案涉及中外合作企业清算程序的特别机制,凸显外资企业退出环节的复杂法律要求。实务中外资并购与合资项目最常见的风险包括投资准入限制误判、中方知识产权出资评估不实、控制权条款含糊以及终止退出安排缺失。律师应协助当事人首先确认拟投资项目是否属于负面清单领域,并针对准入限制设计替代持股架构。在合资合同中应明确董事席位分配、重大事项决策标准和僵局解决机制,同时约定技术使用范围、许可期限和竞业限制条款。对于已发生纠纷的项目,外国投资者应特别关注中国境内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的互认执行基础,并在交易文件中选择明确的仲裁机构与适用法律。此外,企业还应建立持续合规机制,定期审查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最新外资管理要求,避免在经营过程中因政策调整产生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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