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高级律师接受媒体采访一览表

文章摘要 杨春宝高级律师长期就企业并购、知识产权、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外商投资、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议题接受境内外主流媒体采访,本文按境内与境外媒体分类汇总了采访主题。内容显示,媒体关注焦点集中在商标侵权诉讼、破产程序中的并购、特殊目的公司、特许经营备案、反垄断审查、QQ商标争议与驰名商标认定、人肉搜索、无线互联网版权保护、黑客侵犯商业秘密等前沿实务问题。该汇总不仅体现了律师在商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覆盖度,也折射出监管与市场对合规风险的持续关注,为企业处理同类法律事务提供了线索性参考。

境内媒体:

  • 中央电视台(专题:反不正当竞争)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直播:公益广告与公序良俗)
  • 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房产两点半节目嘉宾)
  • China Daily(《中国日报》)(主题:商标侵权诉讼)
  • 法律服务时报(专访:中国律师业发展和律师执业感受、公司法司法解释)
  • 证券日报(主题:破产程序中的并购实施)
  • 上海证券报(主题:特殊目的公司、特许经营备案)
  • 21世纪经济报道(主题:外商投资房地产、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矿权出资、政府基建项目融资担保模式、一级土地市场)
  • 第一财经日报(主题: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外商投资商业领域、低价倾销法律问题)
  • 中国经营报(主题:独立董事制度)
  • 每日经济新闻(主题:物权法草案、新浪与分众合并反垄断审查)
  • 中国经济时报(主题:中国银行海外并购、公司法司法解释、反垄断审查)
  • 北京晨报(主题:QQ商标争议与驰名商标认定)
  • 新京报(主题:反垄断、中美司法协助)
  • 新闻晨报(主题:人肉搜索)
  • 东方早报(主题:歌华在线诉讼事宜、瑞银避税案)
  • 地产新闻(主题:存量房拍卖与在建工程转让)
  • IT时报(主题:无线互联网版权保护、Google广告、黑客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 上海商报(主题:商品房预售)
  • 上海壹周(主题:小产权房)
  • 人才市场报(主题:创业法律、商业信用与社会诚信等)

境外媒体:

  • 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 (主题:外商投资电信业务、番茄花园盗版案)
  • 彭博电视台(Bloomberg TV) (直播:中国知识产权保护)
  • 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 (主题:青年律师执业感受)
  • 证券业新闻(Securities Industry News ) (主题:中美证券监管备忘录)
  • 香港《环球商业评论》(主题:专利诉讼)
  • 香港亚洲电视台(主题:反垄断法)
  • Press TV (主题:保密法及商业秘密保护、中国企业海外并购)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与商标侵权有何不同?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制仿冒混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行为;商标侵权则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两者保护的法益不同,前者保护公平竞争秩序,后者保护商标权人的专有权利。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杨春宝律师曾接受中央电视台反不正当竞争专题采访,并受邀在《中国日报》就商标侵权诉讼发表意见,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还以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为主题进行过报道。这些实务场景显示,同一商业行为往往同时触及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例如搭便车行为既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企业面对仿冒行为时,应首先分析行为是否直接使用注册商标,还是通过整体包装装潢制造混淆。若属于前者,可提起商标侵权之诉;若属于后者,则更多依赖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混淆条款。维权中需注意收集销售记录、广告宣传、市场知名度证据,并评估不同案由在管辖、赔偿计算上的差异,以制定最优诉讼策略。

企业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关注哪些要点?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企业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主要针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包括合并、收购股权或资产、设立合营企业等。监管机构会评估该集中是否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核心考量因素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市场集中度、对进入壁垒和技术进步的影响等。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提及杨春宝律师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主题即新浪与分众合并的反垄断审查,还涉及《中国经济时报》报道的中国银行海外并购、《证券日报》报道的破产程序中的并购实施,以及境外媒体Press TV关注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这些案例表明,无论境内还是跨境并购,反垄断申报与审查都是交易落地前无法回避的合规步骤。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拟实施并购的企业应在交易方案设计阶段就进行竞争影响评估,测算相关市场份额和赫芬达尔指数,判断是否达到申报门槛。若可能触发审查,应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交易各方信息、相关市场界定、竞争影响分析等。同时关注监管机构可能附加的限制性条件,如剥离部分资产或业务,并预留充足的审查时间,避免因未申报或审查未通过导致交易被禁止或处罚。

商业秘密保护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构成商业秘密需同时满足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三要素。法律禁止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也禁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杨春宝律师曾就《IT时报》关于黑客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主题接受采访,还接受过Press TV关于保密法及商业秘密保护以及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采访。这些报道反映出商业秘密流失的常见路径包括外部黑客攻击、内部人员违规外泄以及跨境交易中的尽职调查不当披露。此外,前沿科技领域的无线互联网版权保护也与商业秘密合规存在交叉。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企业应当建立分级保密制度,对核心商业秘密采取物理隔离、权限控制和加密措施,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在对外合作和资本交易中,应通过保密协议限定信息使用范围,避免在尽调阶段过度披露关键配方、软件源码或客户名单。发生泄密事件后,应及时固定证据、评估损失并考虑刑事报案或民事索赔,同时注意跨境案件中不同法域对保密义务的管辖与执行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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