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可以中英文双语提供以下专利法律服务:
提供专利保护策略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意见;
专利文献检索、专利监视和调查取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代理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代理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及相关诉讼;
代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诉讼和申请行政保护;
专利权的维持、许可、转让和投资入股;
专利年金代付和提醒服务;
其他与专利有关的业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专利法律服务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专利法律服务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业务领域,其核心在于帮助创新主体围绕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流程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根据现行专利法律体系,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每种类型在授权条件、保护期限和审查程序上均有不同规则。服务内容通常涵盖专利布局策略制定、专利性分析、申请文件撰写与提交、审查意见答复、复审与无效程序代理、侵权风险评估与诉讼应对,以及专利权的维持、许可、转让和质押等运营环节。
具体到本文所述服务范围,杨春宝高级律师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专利保护策略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意见,这要求律师熟悉行业技术动态和竞争对手专利状况;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专利监视和调查取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这是侵权判定和无效宣告的基础;代理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确保申请文件符合法律要求并最大化保护范围;代理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及相关诉讼,应对审查驳回或他人挑战;代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诉讼和申请行政保护,包括诉前禁令、证据保全等;同时提供专利权的维持、许可、转让和投资入股服务,以及专利年金代付和提醒,避免因未缴费导致权利终止。
实务中,企业应根据自身技术特点和商业目标,选择性地组合上述服务。例如,在研发初期开展专利检索以规避侵权风险,在申请阶段委托专业代理提高授权率,在产品上市前进行侵权分析,在遭遇侵权时及时启动行政或司法程序。同时,专利年金的按时缴纳是维持专利权效力的法定义务,代付提醒服务能有效避免因疏忽造成的权利丧失。此外,专利许可和转让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投资入股则需评估专利价值并完成权属变更。建议企业建立专利管理制度,定期审查专利组合,并借助专业律师的实务经验应对复杂纠纷。
专利侵权纠纷如何通过诉讼或行政途径解决?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司法诉讼和行政保护两种。司法诉讼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销毁侵权产品等,其程序严格、周期较长,但判决具有终局性和强制执行力。行政保护则是向专利行政部门(如地方知识产权局)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调解赔偿数额,其程序相对快捷、成本较低,但行政决定不具有终局性,当事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两种途径可以并行或先后采用,但需注意管辖规则和证据要求。
根据本文所述服务范围,杨春宝高级律师代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诉讼和申请行政保护,具体包括:在诉讼前进行侵权比对分析,确定侵权事实和索赔依据,收集证据(如产品样品、销售记录、技术特征对比表),申请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在诉讼中撰写起诉状、质证意见、代理词,参与庭审辩论,必要时申请技术鉴定或专家辅助人出庭;在行政程序中提交处理请求书,配合行政调查,参与调解会议。此外,律师还会评估侵权行为的性质(如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以及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等法定抗辩事由,制定最优策略。
实务中,权利人需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并妥善保管专利证书、缴费凭证、侵权证据等。对于涉外专利纠纷,需考虑管辖法院的选择,以及不同法域的平行诉讼问题。风险提示:行政保护虽快,但赔偿金额通常需另行民事诉讼主张;诉讼中若专利被无效,则诉讼基础丧失,因此建议在起诉前评估专利稳定性。此外,被诉侵权方应积极应对,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或主张不侵权抗辩,并考虑与权利人达成和解或交叉许可。建议企业建立侵权预警机制,在产品上市前进行自由实施分析,并聘请专业律师提供全流程支持。
专利许可和转让有哪些法律要点?
专利许可和转让是专利商业化的重要方式,其法律性质属于专利权人处分权利的行为。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而专利权仍归专利权人所有;专利转让则是专利权人将专利权整体移转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根据法律原则,专利许可和转让均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在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其中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许可合同备案用于对抗善意第三人。许可类型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不同许可类型影响被许可人的诉权和收益分配。
本文所述服务范围中,杨春宝高级律师提供专利权的维持、许可、转让和投资入股服务,具体包括:审查专利的有效性和权属状态,评估专利价值,起草或审阅许可合同、转让协议,明确许可范围、期限、使用费计算方式、违约责任、保密条款等;办理合同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投资入股场景下,协助完成专利评估作价、权属转移及工商登记变更。此外,律师还会处理许可费支付争议、许可范围超限、转许可限制等问题,以及转让后的技术资料交接和后续改进专利归属。
实务中,许可和转让的常见争议焦点包括:专利被无效后许可费是否返还、许可费计算基数(如销售额、利润)的确定、被许可人是否有权对侵权人提起诉讼(独占许可人通常有独立诉权)、转让后原专利权人的后续改进是否影响受让人等。风险提示:许可前应进行尽职调查,确认专利未被质押或存在其他权利负担;合同应明确专利年费由谁缴纳;投资入股时需评估专利的剩余保护期和市场前景,避免高估或低估。建议企业建立专利运营台账,定期评估许可收益,并在合同中设置终止和退出机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