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律师(站长):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春宝高级律师
- 复旦大学法学士,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1992);悉尼科技大学法学硕士(2001);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2001)
- 二级律师(上海最年轻的高级律师之一,目前上海近万名律师中,仍在执业的一级律师不足10人,二级律师也只有数十人。)
- 巴西里约热内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国际知名法律出版物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历年推荐律师
- 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
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从业二十多年来,经办了数十件商标权纠纷、商号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著作权纠纷、专利纠纷等案件以及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等案件。
典型案例包括:
- 碧纯水与延中水不正当竞争纠纷 (该案涉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公司管理、股东纠纷等诸多领域,引起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并为国外法律研究者所引用)
- 立邦涂料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系列纠纷
- 新科VCD和德加拉VCD不正当竞争纠纷
- 德国都肯商标异议
- 联洋邻里中心商标侵权纠纷
- 英特尔奔腾商标侵权纠纷
- 南极人特许经营纠纷
- 盛大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
- 吴莺音金曲著作权侵权纠纷
- 某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区总经理商业秘密侵权纠纷
- 照明头戴放大镜专利侵权纠纷
- 上海医药一系列专利许可、技术引进项目
- 索玛格药业合资及技术引进项目
- 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系列技术合作开发、委托开发项目
- 2K Games游戏软件开发外包项目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企业常见的知识产权纠纷类型有哪些?
知识产权纠纷是指因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商号等无形财产权益的归属、使用与保护而产生的争议,其核心规则在于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专有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同时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实施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文章中,杨春宝律师经办的知识产权案件覆盖多个类型:商标领域有立邦涂料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系列纠纷、联洋邻里中心商标侵权纠纷、英特尔奔腾商标侵权纠纷以及德国都肯商标异议;竞争法领域有碧纯水与延中水不正当竞争纠纷、新科VCD与德加拉VCD不正当竞争纠纷;著作权领域有盛大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吴莺音金曲著作权侵权纠纷;此外还包括照明头戴放大镜专利侵权纠纷以及某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区总经理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企业在经营中应建立商标与著作权登记台账,对品牌标识、包装装潢、广告语等提前布局权利,对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技术成果明确权属约定,并在发现侵权时及时固定证据、评估诉讼与行政投诉路径,避免因怠于维权导致权利弱化或损失扩大。
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企业应如何防范风险?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其保护规则强调权利人须先行采取合理保密措施,否则难以主张权利;侵权认定通常围绕信息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以及被控侵权人是否存在接触可能和实质相似展开。文章中,杨春宝律师代理了某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区总经理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此类案件往往涉及高管离职后带走客户名单、定价策略、技术方案等经营与技术信息,争议焦点集中在保密义务的约定是否明确、竞业限制安排是否合理、信息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以及损失数额如何计算,同时还可能牵出公司管理、股东纠纷等多重法律关系,正如碧纯水与延中水不正当竞争纠纷即涉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公司管理与股东纠纷等诸多领域。企业应通过分级保密制度、权限管理、离职交接与审计、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组合使用等方式形成完整证据链,并在发现泄露后第一时间保全电子数据与往来记录,避免仅凭口头约定主张权利。
技术开发与技术引进项目如何把控法律风险?
技术开发与技术引进通常通过委托开发、合作开发、专利许可、技术转让、软件外包等形式实现,其法律规则的核心在于明确技术成果的权属归属、许可范围、后续改进成果的分享以及保密与违约责任,防止因约定不明导致权利边界不清、成果被无偿使用或形成新的竞争关系。文章显示,杨春宝律师经办了上海医药一系列专利许可、技术引进项目,索玛格药业合资及技术引进项目,以及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系列技术合作开发、委托开发项目,还承办了2K Games游戏软件开发外包项目,这些交易既涉及知识产权的许可与转让,又涉及合资安排、数据与保密等交叉问题,条款设计稍有疏漏便可能在履约阶段引发权属争议或成果流失。实务中应重点把握以下要点:一是区分背景技术与前景技术,明确各自权属与使用范围;二是对许可方式、地域、期限、独家与否及再许可权作出清晰安排;三是约定后续改进成果的归属与回授条件;四是设置验收标准、付款节点与知识产权瑕疵担保;五是明确违约与终止后的技术返还、停止使用义务。同时应警惕合资或外包名义下核心技术被逐步转移、外方以许可换取实际控制权等风险,建议在谈判阶段即开展权属尽职调查并留存研发过程证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