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文章摘要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通中知民初字第00245号原告:江苏广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法定代表人:张伟东,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葛雷,南通市永通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被告:江苏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马俊波,董事长。被告:上海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马俊波,董事长。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栾其文、杨春宝,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江苏广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27日立案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通中知民初字第00245号

原告:江苏广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

法定代表人:张伟东,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葛雷,南通市永通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

被告:江苏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马俊波,董事长。

被告:上海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马俊波,董事长。

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栾其文、杨春宝,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江苏广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太比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27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广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  袁绍云

审判员  王作杰

审判员  姜安安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  姚晨蕾

常见法律问题

专利侵权如何维权?

专利侵权维权途径:1)发送警告函;2)申请行政处理;3)提起民事诉讼;4)请求专利无效宣告(针对对方专利)。建议维权前进行侵权比对分析,评估胜诉可能性。

企业数据合规有哪些要求?

企业数据合规需遵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2)取得个人信息处理同意;3)进行数据安全影响评估;4)制定数据泄露应急预案。

软件著作权如何保护?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但建议进行著作权登记以便维权。保护措施包括:1)及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2)在软件中加入版权声明;3)与员工和合作方签署保密协议;4)发现侵权及时取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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