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本文解析私募股权基金风控中的强制出售权(Drag-along right,亦称领售权、拖带权、强卖权):投资机构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时,有权依约定强制创始股东以相同条款一同转让。该条款常用于经营不善时推动整体退出,是私募交易重要风控工具。
关键词:强制出售权领售权私募股权风控条款杨春宝
本文节选自杨春宝律师、孙瑱律师专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案例和条款解析,请关注近期出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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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什么是强制出售权?
投资方转让股权时可强制创始股东按相同条款一同转让。
该条款常用于何种情形?
常用于被投企业经营不善时推动整体退出。
还有哪些别称?
又称领售权、拖带权或强卖权(Drag-along right)。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