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不甘受大股东欺负签了退股协议,现在想起诉推翻,是否可行?

法律桥网友Baiquan咨询:前两年我和几个朋友合伙搞花卉种植,当时约定的是我占有16股。可是我却和董事长(最大股东)产生了一些矛盾。于是,今年董事长故意避开我们几个跟他有矛盾的股东,招开股东大会,通过了注册决议(他的亲属和亲信在股东中占绝对数)。在我们的反对中,他还是到了工商局注册了。而且把我们原来约定的我占有的16股变成了9股。不仅如此,还通过各种手段逼迫我退股。由于当时我势单力薄,从精力、人力、财力、关系等各方面都没办法跟他抗衡,所以就忍气吞声放弃了跟他打官司。签了股权转让合同(但合同上说的是我的股权由公司收购。这一点应该不合公司法规定吧?)。还写下了自愿转让、不后悔等内容的字据。结果也就只退给我9股的本钱,增值部分甚至连利息都没给我,还把他当时给我的股权证和出资时的收条都退给了他。
我想问的就是,我现在还有没有资格到法院起诉他,要求我原有的16股股权和应得的增值部分?

法律桥网友Dongni解答:第一,如果你们当时的约定是口头约定 那么你很难要求十六股股权,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证明。
第二,你们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并且你和公司签订了合同,虽然实质上你不自愿,但合同成立在法律上就说明是公平自愿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合同是在胁迫等违法条件下签订的。
第三,公司退给你9股股权利益就承认你是公司的股东,公司法发规定股东有按其出资或所持股份取得股利,即公司盈余分配的请求权,所以你有权就9股股权请求利益。
最后,有证据就有资格起诉,没证据或证据不足就不好说了。

法律桥网友Fkksnn解答:1、如果你能证明他召开股东大会是“故意避开我们几个跟他有矛盾的股东”,那就证明他召开股东大会程序不合法,因此可导致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2、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因此“合同上说的是我的股权由公司收购”这一点是不合法的!
3、要求你的16股可以,但是你要证明你出资时占有16股,你可以根据前两年给你的分红比例来证明你的股份,因为一般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分红(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分红比例就可以确定你的股份额!

Baiquan再咨询:关于16股的问题,我现在手头确实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股权证和出资的收据都还给他了)。而且我们投资周期较长,今年才有效益,以前没有分过红。不过我们当时公司有一些资料复印件(如当时董事长写的各股东占有股份的明细,上面写着我占16股,虽然没有他的签名,但是他的笔迹)不知道这些东西能不能作为我16股的证据?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由于你已经跟公司(或者跟其他股东)签订了协议,约定了你退出公司,并且也退还了钱给你。现在由于没有看到你们之前签订的协议,不清楚具体的内容,但是大概可以判断,根据协议你是愿意以这个价格退出公司的,即使不论约定是多少股,也不管安排公司收购你的股权是否合法,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你很可能因为这个退股行为导致你已经不再拥有公司的任何股权,你能否具有股东的身份提起诉讼,目前来看是有疑问的。除非你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当时签订的协议不合法,是无效的协议。这个方法是否可行有待审查相关资料了。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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