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修订)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核心规则展开,系统梳理了出让方式定义、适用范围、年度计划与出让方案编制、公告时限与内容、标底底价设定及保密要求、投标拍卖挂牌具体程序、中标竞得后的合同签订与保证金处理、出让结果公布、土地登记与证书发放条件,以及违规出让和虚假竞买的法律后果。文章强调经营性用地和多人意向用地必须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出让,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对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实务、企业拿地合规及争议解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年度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出让方案应当包括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 出让人应当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  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开标前和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出让人应当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查询拟出让土地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  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当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点算标书。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投标人不少于三人的,应当逐一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三)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可以不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主持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三)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出让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出让人和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或者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者中标人、竞得人放弃中标宗地、竞得宗地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  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擅自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标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后编辑于:2024-04-29 22:54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哪些土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根据现行法律框架,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均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其中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采矿用地不在此列。这一强制出让规则旨在杜绝协议出让中的暗箱操作,保障土地资源配置的公开公平公正。实务中,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编制年度出让计划并公开,再会同规划等部门拟订具体出让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于企业而言,若拟取得经营性用地,应关注当地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公告,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或竞买;若发现主管部门擅自以协议方式出让应公开出让的土地,相关行为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时,即使土地用途不属于经营性用地,也必须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用地者,避免私下协商。这一规则既保障了市场竞争的充分性,也维护了潜在竞买人的平等参与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中哪些关键环节需要注意?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具有严格的法定性,参与方需重点关注以下环节。首先是公告发布,出让人应在投标、拍卖或挂牌开始日前至少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媒介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宗地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用途、年限、规划指标、申请人资格、保证金等。其次是底价保密,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底价在开标前及出让活动结束前必须保密,标底或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且应由集体决策确定。投标环节中,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少于三人时应当终止招标。拍卖环节中,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底价的,主持人应终止拍卖。挂牌环节中,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截止时若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中标或竞得后,保证金转为定金,中标人或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其他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须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出让结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整个过程强调程序正义,任何环节违规可能导致中标或竞得结果无效,并需承担赔偿责任。参与企业应仔细研读出让文件,严格按程序及时提交材料和报价,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资格丧失或结果被撤销。

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法律后果十分明确:受让人不得申请办理土地登记,不得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证书。这意味着即使受让人缴纳了部分价款,也无法取得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这一规定从根源上防止了土地出让金拖欠和变相分割转让。实务中,受让人应当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金额履行义务,否则不仅无法获得产权证书,还可能面临合同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承担违约赔偿等风险。同时,出让人在受让人未缴清价款的情况下擅自发放证书的,相关工作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此外,若中标人或竞得人存在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行贿、恶意串通等行为,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需依法赔偿。对于企业而言,在参与土地竞买前应做好资金筹划,确保具备足额支付能力,避免因资金链问题导致无法履约,从而造成巨额损失。对于已经缴纳保证金但未竞得的参与方,出让人必须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且不计利息,若出让人拖延退还,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