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

文章摘要 本文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核心内容是批准北京、天津、上海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实施一系列支持政策。政策要点包括: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允许特定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中央财政对录用大专以上学历员工的企业及培训机构提供培训补贴;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创建、国际资质认证;鼓励政府和企业购买服务外包;完善通关、外汇、融资及通信便利;建立人才库和行业标准。该文件为服务外包产业提供了系统性政策支持,对地方试点和企业实务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商务部:  你部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建议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同意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个城市确定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入开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试点。同意在上述20个城市实行以下政策措施: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继续执行的基础上,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具体标准,由财政部牵头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二)对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确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位,经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三)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四)中央财政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参加境内外各类相关展览、国际推介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于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的有关要求,鼓励创业投资投向服务外包企业。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服务外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可按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  (五)鼓励政府和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数据处理等不涉及秘密的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电信企业经营者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做好服务外包园区直达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国际专用通道的调配和相关通信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提供相应的通关便利。  (六)制订符合服务外包企业特点和需要的信贷产品和保险险种。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境内外上市,拓宽服务外包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能力。对服务外包企业对外支付一定金额以下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资金,免交税务证明;采取多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给予账户开立、资金汇总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同意建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库和服务外包人才网络招聘长效机制,设立服务外包研究机构和行业性组织。要加强服务外包的理论研究,促进行业自律。研究制定商业信息数据保密条例和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相关标准。具体由你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把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作为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最后编辑于:2024-05-26 11:25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根据该复函,在20个示范城市内,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特定期间内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首先,企业所得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这远低于一般企业25%的法定税率,能显著降低企业税负。其次,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税前扣除,高于一般企业2.5%的扣除标准,有助于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培养投入。第三,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减轻了跨境服务贸易的流转税成本。需要注意的是,享受上述优惠必须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具体标准,该标准由财政等部门另行公布,企业应主动关注认定条件并及时申报。实务中,企业应完善财务核算,分别核算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保留合同、发票、收汇记录等证明材料,以应对税务机关核查。同时,优惠政策有明确执行期限,企业应关注政策到期后的延续或调整,提前做好税务筹划。若对认定资格存在争议,企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服务外包企业招录新员工可获得哪些财政支持?

复函明确了针对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的财政培训支持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这一补贴直接降低企业招聘和培训成本,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若其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中央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实务操作中,企业需注意保存新录用员工的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培训计划及费用凭证等材料,按当地商务、财政部门要求申报。补贴金额有上限,且要求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因此企业应确保合法合规用工,避免因劳动争议或违规用工影响补贴资格。此外,该政策体现了国家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重视,企业可结合地方配套政策,将培训补贴用于内部技能提升项目,提升员工专业度。若申报被拒,应核实是否符合“技术先进型”等前置条件,并可通过申诉渠道解决。

复函对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有何规定?

复函允许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对确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位,经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这实际是弹性工时制度的法定许可,对服务外包行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由于服务外包项目常面临时差、客户紧急需求及交付高峰,标准工时难以适应,特殊工时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使企业可以灵活安排作业时间,提高运营效率。但在实务中,企业必须注意以下要点:其一,适用前提是“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企业应确保自身规章制度完善、劳动用工手续齐全。其二,特殊工时并非无限自由,企业需向省级人社部门申请,说明申请岗位的特殊性、工作周期和工作时间计算方式,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其三,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关于休息休假、加班工资的法定底线,即便实行特殊工时,也需保障员工休息权和健康权,经审批的岗位超过法定时限仍需支付加班费。其四,审批文件应留存备查,岗位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实践中,常见争议集中在特殊工时岗位的认定、加班费计算以及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等。企业应建立工时台账,定期与员工沟通,避免因制度执行不当引发劳动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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