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下半年认定驰名商标98件(2006)

文章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下半年认定驰名商标98件,其中77件来自商标管理案件,10件来自商标异议案件,11件来自商标争议案件。按商标种类划分,商品商标90件、服务商标8件;按注册人划分,中国企业93件、外国企业5件,涉出口产品商标58件、涉农商标18件。此次认定涌现出隆平高科、马兰拉面、圣象、安溪铁观音等一批知名商标,并首次在银行业服务和空中运输服务领域认定驰名商标,同时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数量增至2件,对商标实务与品牌保护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国家工商总局在2005年下半年认定了98件驰名商标,其中77件是商标局在省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报的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10件是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11件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


在此次认定的98件驰名商标中,按照商标的种类划分,有商品商标90件、服务商标8件。其中,93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5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美国3家、法国1家、日本1家)。在93件中国企业的商标中,有涉及出口产品的商标58件,涉农的商标有18件。在93件商标所属的93家中国企业中,有国有企业9家、外商独资企业5家、中外合资企业5家、其他经济性质企业74家,内地企业92家、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1家。


在98件驰名商标中有一大批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商标。不仅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的名字命名、由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在植物用种苗上的“隆平高科”及图形商标,还有使用在餐馆服务上的“马兰拉面”及图形、使用在地板商品上的“圣象”及图形、使用在茶叶商品上的“安溪铁观音”及图形、使用在巧克力商品上“德芙”、使用在白酒商品上的“浏阳河”及图形等商标;不仅有名列世界500强的企业,如中国工商银行、中粮集团的商标,还有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的多家企业,如中国工商银行、中粮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哈药集团、人民电器集团、南山集团、青岛颐中集团、三一重工公司和海南航空公司等企业的商标。


对工商银行图形商标和海航图形商标的认定,是在银行业服务、空中运输服务等两个行业中第一次认定驰名商标。对“安溪铁观音”商标的认定,将使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数量增加到2件(前一件为“景德镇”)。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驰名商标认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是商标保护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主要用于对抗恶意抢注、获得跨类保护等。根据我国商标法律实践,认定途径包括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行政认定中,商标局负责商标注册审查、商标管理案件查处过程中的认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商标争议案件审理中的认定。核心规则是个案认定、按需认定,驰名商标并非终身荣誉,而是基于具体案件事实的认定结果。n文章显示,2005年下半年认定的98件驰名商标中,77件为商标局在省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报的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10件在商标异议案件裁定中认定,11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由此可见,商标管理案件是最主要的认定渠道,占比超过七成,反映了实践中企业多通过工商查处侵权案件来主张驰名商标保护。n企业若要申请驰名商标认定,需在具体法律程序中提出。例如遭遇侵权时,可请求工商部门查处并同时主张商标构成驰名;在商标异议或争议程序中也可以提出驰名认定请求。风险在于,驰名商标认定采取个案有效原则,其他案件不能直接援引,但可作为重要参考。企业应注重在日常经营中系统收集使用证据,包括销售范围、宣传投入、市场知名度等,以支撑认定请求。

此次驰名商标认定呈现哪些特点?

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原则,需综合考量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与程度、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因素。认定结果会反映特定时期的市场格局和产业特征,具有观察价值。n文章数据显示,此次认定的98件驰名商标中,商品商标90件、服务商标8件,商品商标占绝对多数,但服务商标已开始进入视野。注册人方面,中国企业93件,外国企业5件,其中国有企业9家、外商独资企业5家、中外合资企业5家、其他经济性质企业74家。涉出口产品商标58件、涉农商标18件。工商银行图形商标与海航图形商标的认定,实现了银行业服务和空中运输服务领域零的突破;安溪铁观音获认定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加到2件。n从实务角度看,涉出口企业和涉农企业占比较高,说明驰名商标对国际贸易和农业品牌化具有实际推动力。服务类企业不必认为只有商品商标才能获得驰名认定,同样存在机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方面,区域品牌在获得驰名认定后,权利人更应重视使用管理和品质监控,防止品牌价值因管理不善而受损。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商标培育策略。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驰名认定有何意义?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控制,供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以证明商品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此类商标获得驰名认定,意味着该地理标志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相关公众能将特定品质与产地稳定关联,其法律保护强度也相应提升。n文章指出,2005年下半年认定的98件驰名商标中包括使用在茶叶商品上的安溪铁观音及图形商标,这次认定使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数量增加到2件,前一件为景德镇。安溪铁观音作为中国名茶,其获认定不仅是对安溪地区茶叶品质和声誉的肯定,也为其他地理标志产品通过证明商标制度获得驰名保护提供了范例,说明地理标志与驰名商标制度可以良好衔接。n从实务指引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通常是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而非单一企业。获认定后,注册人应严格监督使用者的产品品质,防止商标淡化或沦为通用名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据使用规范申请使用该证明商标,借助驰名声誉提升产品附加值。风险在于,如果使用管理松懈,出现品质下降或假冒泛滥,驰名商标可能被撤销保护。因此,建立质量监控和授权使用体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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