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下半年认定驰名商标98件(2006)

文章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在2005年下半年认定了98件驰名商标,其中77件是商标局在省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报的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10件是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11件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在此次认定的98件驰名商标中,按照商标的种类划分,有商品商标90件、服务商标8件。其中,93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5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美国3家、法国1家、日本1家)。在93件中国企业的商标中,有涉及出口产品的商标58件,涉农的商标有18件。在93件商标所属的93家中国企业中,有国有企业9家、外商独资企业5家、中外合资企业5家、其他经济性质企业74家,内地企业9

国家工商总局在2005年下半年认定了98件驰名商标,其中77件是商标局在省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报的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10件是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11件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


在此次认定的98件驰名商标中,按照商标的种类划分,有商品商标90件、服务商标8件。其中,93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5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美国3家、法国1家、日本1家)。在93件中国企业的商标中,有涉及出口产品的商标58件,涉农的商标有18件。在93件商标所属的93家中国企业中,有国有企业9家、外商独资企业5家、中外合资企业5家、其他经济性质企业74家,内地企业92家、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1家。


在98件驰名商标中有一大批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商标。不仅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的名字命名、由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在植物用种苗上的“隆平高科”及图形商标,还有使用在餐馆服务上的“马兰拉面”及图形、使用在地板商品上的“圣象”及图形、使用在茶叶商品上的“安溪铁观音”及图形、使用在巧克力商品上“德芙”、使用在白酒商品上的“浏阳河”及图形等商标;不仅有名列世界500强的企业,如中国工商银行、中粮集团的商标,还有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的多家企业,如中国工商银行、中粮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哈药集团、人民电器集团、南山集团、青岛颐中集团、三一重工公司和海南航空公司等企业的商标。


对工商银行图形商标和海航图形商标的认定,是在银行业服务、空中运输服务等两个行业中第一次认定驰名商标。对“安溪铁观音”商标的认定,将使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数量增加到2件(前一件为“景德镇”)。

最后编辑于:2024-04-25 18:16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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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认定标准:1)未经许可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2)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3)不存在合理使用等抗辩事由。建议发现侵权及时取证并咨询律师。

外商投资中国需要哪些审批?

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1)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实行备案管理,向商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即可;2)负面清单以内的领域——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或审批,如金融、教育、医疗等特定领域;3)涉及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需进行安全审查;4)涉及经营者集中的——需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杨律师团队可协助外资企业完成在华投资的全流程法律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组织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可选择以下组织形式:1)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最常见的组织形式,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2)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规模较大、有上市计划的外资企业;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适用于基金、咨询等特殊行业;4)外商独资企业(WFOE)——外资100%持股,独立经营决策;5)中外合资企业(JV)——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不同组织形式在注册资本、治理结构、利润分配、退出机制等方面各有特点,需根据投资规模和业务需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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