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挂名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每月可以得到500元的补助,现真实出资人想把挂名的身份去掉,挂名股东不愿意,挂名股东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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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桥网友angela988咨询:我和母亲5年前担任一家公司的显名股东(法人代表),他们实际出资,注册资本200万。资金全部到位。他们支付我们报酬,每人500元,还有年底分红(从来没有分过)。后来由于我没有工作,我的报酬提高到2000元。
日子过的很美满,由于先生也在公司工作,虽然偶尔会担心是否会有法律责任,承担风险的问题。但是想到每月的收入,我也很满意。
现在他们要求要将法人代表的名字换掉(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一下子打乱了我和母亲的正常生活。其实母亲500元的报酬在大城市来说,是很低很低的,只是想到他们公司营运正常,公司可以开得长长久久,母亲就将它当做退休金在领,因为她是外地的,退休金少才300元,没有这部分的贴补,日子一下子可想而知。
我要求他们继续支付我们薪水,他们只同意2年。
我是一个大专生,自从有这份收入,我就没有工作,现在到社会上找一份满意的工作也不容易了。这家公司都是我先生一手创建起来的,没日没夜的,才有今天的成果,可他自己确累的现在是肾病晚期。公司也不要他了。家里还有个小孩子,如果有这2000元,生活的压力就会小很多。
母亲50多岁,只有300多元的退休工资,在上海,有500元可以很好的补贴他现在的生活。
他们目前是答应继续给我们2年,可是我觉得太少了,我觉得我们为公司付出的太多了,我该如何合理的争取自己的权益呢,应该让他们给我多少呢,法律会保护么,而且他们答应的分红也从来没有兑现过。

问题补充:在谈判的过程中,刚开始他们只答应半年,可是我们要求10年。最后他们的答复是2条路,一个是只给我们2年,二是上法院。
我们是期待他们上法院的,因为公司的显名股东是我们。虽然他们实际出资,可是当初我们没有签过任何协议,或者合约,而出资的证明是以我的名义注入银行的。我们也没有收款的收据。所以这里拜托大家帮我想一想,他们还有什么可以证明他们出资的呢,那我是否可以声明这公司的实际股东就是我和我母亲呢?
这个月他们已经停掉了我和母亲每月的工资。
而公司的名字依旧是我们,他们要求换名字的目的也没有达成,也不和我们联系了。我要求他们到法院去起诉我们。他们说他们不会去,要去我们自己去起诉。
所以我该怎么办? 他们是否会在此期间做什么事情呢? 我该如何去起诉他们呢?什么名义?是他们未履行合约,就是当时口头表示的,公司开多久,我们就可以领多久,还有分红。
还是我该明确股权,这公司是我和我母亲的。那法律上我的证据是否够呢?
另外争取这公司对我来说是否有益呢?因为公司是贸易公司,他们是进货(就是他们境外的总公司的产品),然后销往全国各大百货公司。经营了5年,账面上的资产是负债,也许是他们提高进货价,因为公司都是他们在经营,而比较精确的说,上海应该是他们境外的分公司,上海销售的货物都是从他们境外公司进口的。
所以账面上的负债都是目前在仓库里积压的货物,实际销售价格要大于负债的。据我所知,目前积欠他们(就是隐名股东)的货款大概是900万左右,而这些货物目前都积压在公司的仓库里。
我最后和他们要求的是给我15万,给我母亲是5万,他们都不答应。然后就没人理我们了。
那现在上法院的话,我最大限度可以要求多少转让费呢?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隐名投资问题,专门出了一个解释,其中规定了隐名投资如何显名,如何平衡隐名与显名间的关系,根据你的陈述,对方可能在证据上处于不利地位,但不建议你用转让费为由起诉至法院,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会对你本身有利的证据形成冲击,建议你当面咨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此问题涉及到对公司的控制力问题,你们是显名股东,但是实际上你们对于公司并没有任何控制力,在此等情况下,才会出现“我要求他们到法院去起诉我们。他们说他们不会去,要去我们自己去起诉。”至于救济途径的问题,可以从这个方面去考虑:目前公司是否有资产?“据我所知,目前积欠他们(就是隐名股东)的货款大概是900万左右,而这些货物目前都积压在公司的仓库里。”如果公司大概还有900万的货物积压在公司的仓库里,那么你们可以从以下途径去争取谈判的优势地位:方法一、你们先想办法控制住公司的货物,然后以公司的名义将其转移、设置质押担保或者变卖;方法二、你们母女俩以公司的股东的身份作出解散公司的决定,然后公告拍卖公司的货物。采用以上两个办法,对方很可能会妥协,不过需要留意你们可能也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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