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接受北京《地产新闻》杂志采访

文章摘要 本文记录杨春宝律师就存量房拍卖事宜接受北京《地产新闻》杂志专访的要点。杨律师深入分析了存量房拍卖可能存在的法律障碍及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介绍了上海存量房拍卖的市场情况,剖析了上海在建工程、烂尾楼拍卖的现状及法律障碍,并介绍了上海在建工程转让流程以及在建工程改造、优化设计与包装上市等实务操作,为购房者、投资者及房地产从业者参与拍卖房产处置提供了专业法律参考。

杨春宝律师就存量房拍卖事宜接受北京《地产新闻》杂志记者的采访,杨律师深入分析了存量房拍卖可能存在的法律障碍及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介绍了上海存量房拍卖的情况,剖析了上海在建工程、烂尾楼拍卖的现状以及法律障碍,介绍了上海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以及在建工程改造、优化设计及包装上市等情况。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存量房拍卖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障碍?

存量房拍卖在实践中主要面临权利瑕疵与交易程序两方面的法律障碍。从权利层面看,进入拍卖程序的房屋往往涉及债务纠纷,可能同时存在抵押、查封、轮候查封等多重权利负担,若存在共有权人,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处分还可能引发权属争议;部分房屋附有长期租赁关系,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基本原则,竞买人购得房屋后仍须容忍承租人继续使用,导致无法及时入住或再行处置。此外,户口占用、违章搭建、房屋质量瑕疵等问题也较为常见。从程序与成本层面看,拍卖公告通常约定税费、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若未事先测算,实际成本可能大幅超出预期;房屋腾退交付亦可能遭遇原产权人或占用人的阻挠,需要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消费者心理预期而言,多数竞买人期待以低于市场价购得房产,但需理性认识到低价往往与上述风险相伴。实务中建议竞买人事前做好产权调查,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瑕疵披露文件,实地查看房屋,测算全部税费与欠费成本,并预留处理交付纠纷的时间与资金,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尽调与参与竞买,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上海在建工程和烂尾楼拍卖面临哪些法律障碍?

在建工程与烂尾楼拍卖的处置难度显著高于普通存量房,其法律障碍主要体现在几个层面。首先是权利负担复杂,烂尾项目通常同时存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施工方主张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及众多小业主的已购房屋权益,各类权利的受偿顺位与协调处置极易引发争议,拍卖成交后的款项分配也常成为纠纷焦点。其次是转让条件限制,按照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要求,在建工程转让须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完成一定比例的开发投资,且涉及规划、施工等行政许可的变更与衔接,程序繁琐。再次是复工与续建难题,竞得人需重新组织施工、办理竣工验收,若原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设计变更,还须承担整改与审批成本;项目长期停工还可能面临土地闲置被收回的风险。此外,烂尾楼往往涉及历史遗留的债务纠纷、合同纠纷,买受人需全面承接并逐一化解。实务中建议意向投资人在参与竞买前开展全面尽调,重点核查项目权属、债权债务、行政许可有效期及已售房屋情况,测算续建资金与时间成本,并通过专业律师设计交易架构与风险隔离方案,避免陷入长期诉讼泥潭。

上海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通过改造包装上市?

上海在建工程转让一般遵循以下基本流程:转让方与受让方就项目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并协商确定交易条件,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合同,明确价款支付、债权债务承接与违约责任;随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在建工程权属变更手续,将规划、施工等行政许可变更至受让方名下,涉及在建工程抵押的还须先行解押或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完成后,受让方以自身名义重新申领或变更预售许可,组织后续开发建设。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让合同中应对已售房屋的处理、施工方工程款结算、质量责任划分作出明确约定,避免交房阶段爆发群体性纠纷。至于改造与包装上市,实践中投资方竞得或受让在建工程后,往往根据市场需求重新进行产品定位,对户型结构、外立面、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进行优化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对于烂尾多年的项目,还须对既有结构进行安全检测与加固评估,确保符合现行设计与验收标准。完成改造后,通过重新命名、整体营销策划等方式包装上市,重塑市场形象。整个过程中,投资者应重点关注规划调整的审批可行性、续建成本控制与销售去化风险,并借助专业律师与设计、营销团队协同推进,方能实现项目价值最大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