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规范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以下简称测试指南)的研制和修订工作,制定本办法。 植物新品种测试是指对植物新品种特异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稳定性(Stability)的测试(简称DUS测试)。 本办法规定了测试指南的申报、研制、审定、发布、修订等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 测试指南的项目申报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品种保护办公室)根据测试指南研制规划向社会发布《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项目申报指南》。 国内科研、教学、推广、企业单位及相关专业协会根据《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项目申报指南》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指南研制立项申请。 鼓励社会力量研制测试指南,愿意自筹资金研制测试指南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随时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申请。 申请单位或个人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该植物科研领域具有优势。 (二)具有收集到该植物品种资源的能力。 (三)具有开展相关试验的人力和物力条件。 具有该植物DUS测试经验和借鉴国外相关测试指南能力的申请单位或个人优先考虑。 品种保护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测试指南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审批下达研制任务、签订项目任务书。
第三章 测试指南的研制
测试指南研制应遵循国家标准《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总则》以及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测试指南规范文件(TGP)所规定的有关要求。 测试指南研制程序一般包括: (一)收集品种和相关资料。 (二)制定性状表, 设计田间试验。 (三)开展第一生长周期田间试验。 (四)形成测试指南初稿。 (五)征求有关专家意见,根据意见调整第二生长周期田间试验设计。 (六)开展第二生长周期田间试验,完善测试指南初稿。 (七)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测试、育种、栽培、植物分类等领域专家意见(专家人数不少于10人)。 (八)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指南送审稿。 品种保护办公室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处(以下简称品种测试处)起草测试指南研制规划、《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项目申报指南》和组织、指导、监管测试指南研制及修订等工作。品种测试处每年12月底前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测试指南研制工作进展情况年度报告。 承担测试指南研制的单位或个人每半年向品种测试处提交测试指南研制进展报告。
第四章 测试指南的审定和发布
承担测试指南研制的单位或个人完成送审稿后,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申请验收的材料包括测试指南送审稿、专家意见汇总表、测试指南编制说明等。 测试指南编制说明一般包括: (一)工作简要过程:参考国内外测试指南的情况、主要工作情况、参加研制的单位和人员。 (二)测试指南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如性状的确定和分级的依据)。 (三)国内外测试指南对比。 (四)主要参考资料。 品种保护办公室委托品种测试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7-13人)对测试指南进行审定,形成审定意见。 通过审定的测试指南,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在1个月内完成修改;未通过审定的,承担单位或个人应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按上述程序审定。 品种测试处负责对通过审定的测试指南进行文字描述上的修改和编辑,形成测试指南报批稿,报品种保护办公室。 测试指南报批稿经品种保护办公室审批后向社会发布,并定期汇编出版。
第五章 测试指南的修订
根据测试指南的应用情况,品种测试处每年6月底前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下一年的测试指南修订计划,并组织落实测试指南修订单位或组建测试指南修订工作组。 测试指南修订单位需签订测试指南修订项目任务书,按测试指南研制、审定和发布等程序管理。
第六章 附则
通过其他渠道申请的测试指南研制项目,除按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外,还需按本办法的测试指南研制、审定和发布等程序管理。 本办法由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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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申请研制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研制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具备特定的专业与资源条件。首先,申请主体必须在该植物的科研领域具备明显优势,拥有相应的科研实力与技术积累。其次,具备收集该植物品种资源的能力是核心要件,因为测试指南的研制依赖于丰富的品种资源进行性状比对与分析。再次,申请方必须拥有开展相关田间试验的人力资源和物力条件,包括试验用地、测量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等。此外,法律规范鼓励社会力量自筹资金参与研制,随时提交申请。在评审环节,若申请单位或个人具备该植物的DUS测试经验,或者具备借鉴国外相关测试指南的能力,将在项目审批中获得优先考虑。实务中,申请方应重点准备上述能力证明材料,以应对品种保护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确保顺利签订项目任务书并获批研制任务。
测试指南研制过程中的核心程序与合规要求有哪些?
测试指南的研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及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的相关规范文件,核心程序包含严谨的试验与多轮专家论证。研制程序首先要求收集品种和相关资料,制定性状表并设计田间试验。随后,必须开展第一生长周期的田间试验,形成测试指南初稿。在征求专家意见后,调整设计并开展第二生长周期的田间试验以完善初稿。合规要点在于,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必须向测试、育种、栽培、植物分类等领域的专家广泛征求意见,且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十人。研制期间,承担单位需每半年向品种测试处提交进展报告,品种测试处每年底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年度报告。实务操作中,研制主体需高度重视两个生长周期试验数据的完整性与连续性,确保性状确定和分级有充分依据,同时妥善留存专家意见汇总表以备后续验收审查,防范程序违规风险。
测试指南的审定与发布流程包含哪些关键步骤与风险提示?
测试指南的审定与发布流程包含严格的验收申请、专家审定、修改与报批程序。承担单位完成送审稿后,需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测试指南送审稿、专家意见汇总表及编制说明等核心材料。编制说明需详述工作过程、编制原则、国内外对比及参考资料。品种保护办公室将委托品种测试处组织七至十三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指南,承担单位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修改;未通过的则需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随后由品种测试处进行文字编辑形成报批稿,经审批后发布。实务风险提示:首先,验收材料的完整性是关键,编制说明必须详实且具有说服力;其次,审定专家人数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否则审定程序无效;最后,承担单位需严格遵守一个月的修改期限,逾期可能影响指南的发布进程与项目验收结论,甚至导致研制任务无法按期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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