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创投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又放宽了

文章摘要 就在昨天(3月6日),证监会发布第17号公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对创投基金、私募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作出大幅放松(请注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参照执行)。具体而言:在上市公司上市前,投资期限不满三年的,可以在 3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投资期限3-4年的,可以在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以下;投资期限4-5年的,可以在1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以下;投资期限5年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上述投资期限自创投基金、私募基金投资该IPO企业金额累计达到 300 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该IPO企业总投资额

就在昨天(3月6日),证监会发布第17号公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对创投基金、私募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作出大幅放松(请注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参照执行)。具体而言:

在上市公司上市前,投资期限不满三年的,可以在 3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投资期限3-4年的,可以在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以下;投资期限4-5年的,可以在1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以下;投资期限5年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上述投资期限自创投基金、私募基金投资该IPO企业金额累计达到 300 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该IPO企业总投资额50%之日开始计算。

当然,并非创收基金、私募基金投资任何企业均可以享受上述待遇。只有投资下列企业方可:

(一)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成立不满60 个月;

(二)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 500 人, 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三)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企业依据《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已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

我国政府向来鼓励创投基金的发展,对于创投基金的扶持政策解读,请参阅杨春宝律师团队的文章《创业投资基金扶持政策简述》。

常见法律问题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基金管理人法律责任:1)信义义务和勤勉尽责;2)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牟取不当利益;3)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4)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5)违约或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解决途径包括:1)协商谈判——双方就股权回购、转让价格、退出机制等达成和解协议,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2)公司内部调解——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调解;3)仲裁或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权回购诉讼或公司解散诉讼。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股东权益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包括上海某知名英语培训公司小股东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北京仲裁委)等。更多请见 https://shanghaiiplawyer.com/shanghai-equity-structure-lawyer/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权?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时,可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1)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第33条,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2)行使分红权——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利润,可提起诉讼;3)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权——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代位提起诉讼;5)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股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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