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后,各地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封城、禁足、延迟复工,不仅餐饮、旅游、运输等行业遭遇前所未有的经营困难,很多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的经营也难以为继。
李文亮医生走了,广大中小企业还必须努力活下去,以尽到对国家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对员工及其家庭的责任以及企业主对其自身家庭的责任,因为他们仍然需要缴纳税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房租、员工工资,以及承担企业主自身家庭的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等。
好在中央和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也注意到企业的困难,纷纷出台各种有针对性的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涉及缓缴社会保险和部分税款、减免房租、贷款适当展期等诸多方面。这些措施虽然力度不一,也未必普惠,但终究能给企业一丝希望、一点信心。
为帮助江浙沪地区的企业了解这些减负政策,我们特汇集了中央有关部门以及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出台的政策措施,供大家对照参考。
国务院
l 国务院常务会议: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等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l 国务院常务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l 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 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财政部
l 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l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
l 关于加快拨付贴息资金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资金支持的补充通知
l 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l 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l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l 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l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l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l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l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
l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许可证件管理工作的公告
民航局
财政部 民政部
财政部 民航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l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l 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复工复产重点服务活动的通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l 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l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广电总局
l 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推动广播电视行业 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l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商务部
l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
l 关于积极指导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
l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l 关于做好2020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相关工作 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通知
商务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公室
l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火炬中心
l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科技部
银保监会、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
l 关于临时延长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期限和有关注册登记备案事宜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
l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l 关于发行监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l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印发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l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费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培训平台提供线上培训与教育服务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
l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l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
l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l 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铁路局 民航局 邮政局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l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知识产权局
l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l 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l 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汇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l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l “减免缓退”可为全市企业减负担降成本300亿元以上 上海28条政策打出扶持企业“组合拳”
上海市文旅局
l 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l 全力支持服务本市文化企业疫情防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l 关于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旅游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l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审计局
l 关于印发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征用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l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
l 关于本市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l 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措施操作细则(一)
l 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措施操作细则(二)
l 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措施操作细则(三)
l 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措施操作细则(四)
l 关于进一步全面精准促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落实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l 关于坚决贯彻落实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l 关于《关于本市承担商品储备业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公告》的解读材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l 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l 关于印发《中国银行支持本市养老服务行业复工复产持续发展的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l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的通知
l 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l 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l 关于做好税收政策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l 关于阶段性降低洋山港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管输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l 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l 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海市黄浦区
上海市徐汇区
上海市长宁区
l 《长宁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上海市普陀区
l 《普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措施》细则汇总
上海市虹口区
上海市杨浦区
上海市闵行区
l 闵行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l “闵十条”有关减免租金企业、突出贡献企业专项补贴,操作细则来了
上海市金山区
l 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汇编》的通知
l 关于印发《金山区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中小微企业担保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l 关于印发《金山区新冠肺炎防疫期间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
l 松江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创走廊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l 《松江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创走廊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上海市青浦区
上海市宝山区
上海市静安区
上海市嘉定区
l 嘉定继出台12条新政为中小企业纾困后,再出台促进规模企业发展12条新政
上海市奉贤区
l 奉贤区出台十条政策降低困难企业成本,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上海市崇明区
l 崇明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和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汇编
江苏
l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主动作为精准施策 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l 江苏多地多部门出台惠企新政 政策“及时雨”助中小企业渡难关
l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l 淮安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l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
l 精准服务 共渡难关——徐州市下发《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l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的政策措施
l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 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l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意见
l 无锡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减免中小企业租赁直管公房租金的通知
l 南京市关于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l 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惠企六项举措
l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l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
l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l 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l 南京市出台政策支持会展企业发展 原定2月至6月展览项目,如年内继续举办,最高可补助200万元
l 关于《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的解读
l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商贸服务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l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举措》的通知
l 南京市财政局召开金融产品创新研讨会,助力我市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l 南京市注协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及时为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减负
浙江
l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
l 慈溪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政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八条意见
l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解读
l 宁波市《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科技帮扶企业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l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若干措施的通知
l 杭州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l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
l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实施意见
l 杭州市-关于做好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l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的通知
l 温州市关于《当前金融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的具体措施》的政策解读
l 杭州市关于妥善应对疫情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l 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妥善应对疫情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操作细则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减免如何适用?
一、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国家为应对突发事件、缓解企业用工成本压力而实施的临时性扶助措施。其核心规则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在特定期限内免征或减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仍由职工正常承担并应足额扣缴。该措施属于行政扶持行为,不作为企业可永久享有的权利,企业需关注政策规定的适用期限和申报条件。
二、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根据文章汇总,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明确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免征五个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均发布了本地实施文件,例如上海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江苏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等。此外,各地还配套允许企业缓缴社保费,以缓解疫情期间现金流紧张问题。
三、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企业应当首先核实自身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注意减免险种仅针对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不能中断。其次,应密切关注当地人社、税务部门发布的申报流程和操作细则,按规定提交企业划型承诺、减免申请等材料。同时,企业应妥善保管工资发放记录、财务报表等证据,以备核查。对于适用缓缴政策的企业,务必在期限届满前补缴,避免产生滞纳金或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企业申请房租减免有哪些路径和要点?
一、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房租减免是地方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租金扶持政策,其法律性质属于出租人(通常为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对承租人租金给付义务的减免或免除。核心规则一般要求承租方为注册在本地的中小企业,所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且非住宅性质,减免期限和比例由地方实施细则明确,非国有物业的房租减免则更多依赖双方协商。
二、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列明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上海市财政局通知要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减免租金,杨浦区、闵行区、奉贤区、崇明区等均出台了区属国企租金减免操作细则;江苏省无锡市专门发布减免中小企业租赁直管公房租金的通知。这些文件普遍要求企业主动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中小企业声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租金抵扣或退还手续。
三、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企业应首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当地中小企业和非住宅用途的标准,并查阅出租方是否为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时需准备完整材料,明确申请减免的期间和金额,注意地方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若出租方为民营企业或个人,企业可结合政策精神协商减免,但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减免金额、期限及发票处理方式,防止日后产生争议。对于已预付租金的情况,应及时要求出租方退还或抵扣后续租金,保留银行转账记录和沟通函件作为凭证。
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如何操作?
一、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是金融监管部门在重大突发事件背景下推出的金融纾困措施,指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允许其在约定的一段期限内暂缓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缓解流动性压力。该措施并非自动适用,需要企业主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并经过银行审核确认其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和恢复经营能力,最终以双方达成的延期协议为准。
二、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纳入了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及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的通知。地方层面,南京市出台了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金山区出台了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细则,静安区明确降低融资成本,浦东新区、普陀区等地也推出专属金融服务方案。企业可结合自身贷款类型和所在地区,向主办银行咨询延期或贴息的具体安排。
三、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企业应在贷款到期前主动联系银行客户经理,说明疫情造成的停工停产、订单减少、应收账款回款延迟等实际困难,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包括财务报表、纳税记录、复工证明等。仔细阅读延期协议中的利息计算方式、延期期限、还款计划变动条款,避免因延期导致利息负担显著增加。同时,企业应持续关注地方财政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贴息降低实际融资成本。切勿在未获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停止还款,否则可能构成逾期并影响征信记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