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时代的终结?(东方早报)

文章摘要 本文以2009年瑞银避税案和解为切入点,分析离岸金融与银行保密制度面临的法律挑战。瑞银通过披露客户资料换取免罚,引发美、法、德等国对“避税天堂”的连锁打击,客户面临刑事调查、集体诉讼等风险。然而专家指出,离岸金融中心并非必然消亡,适度透明有利于反洗钱和反腐败,保密义务应以合规为基础并设除外条款。避税型离岸金融源于各国税制差异,只要存在政策落差就有生存空间。文章为跨国税务合规、离岸账户风险及金融监管与创新关系提供了实务参考。

困扰瑞士银行(瑞银)近一年半时间的避税案以所谓“皆大欢喜”的方式结束了,瑞银躲过了巨额罚款,美国方面得到了想要的客户资料,客户则被告知瑞士银行业最终没有违法其“神圣”的保密法。

但先别高兴得太早,问题才刚刚“暂露头角”。这些问题如下:

一、既然开了先例,美国接下来很可能针对瑞士的其他银行提起类似指控。

二、法国、德国等国似乎也准备仿效美国来上这么一手。瑞士的这两大邻国最近对瑞士的银行保密法提出过严厉批评,甚至呼吁把瑞士列入“不合作的避税天堂”黑名单。

三、遭“泄密”的瑞银客户们正面临美国方面的国际逮捕。根据美国司法部18日向法院提交的有关文件,美国政府已对涉嫌通过瑞银逃税的150多个该行美国客户发起刑事调查。从已披露的情况看,很多此类瑞银客户通过转道香港等“避税天堂”,达成转移收入的目的。

四、瑞银客户们也不是吃素的,不少客户为确保自己的账户信息不被披露,正在奔走四方,欲发起集体诉讼。

以上种种均指向同一点,瑞银所开的先例,是否会导致这样一幅情形:深受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之苦的各国竞相打击“避税天堂”,令因海外避税而流失的收入“回流”本国;客户们则不再“信仰”瑞银们的神圣“保密”传统,二战后兴起的各类“避税天堂”及其伴生的离岸金融随之遭遇致命打击。

但似乎用不着杞人忧天,问题有多少,解决之道就有多少。

首先是保密问题。普华永道金融服务业合伙人梁国威显然没这么悲观。在他眼中,打击逃税行为,反而更有利于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监管的适度透明有利于反洗钱、反贪污等”。

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春宝律师说,“避税天堂的保密制度除了逃税外,一定程度上还包容了犯罪”,“有的离岸小岛更是靠卖国籍为生。”

  杨春宝说,保密也应该是建立在在合规的基础上,“比如我们签署一些保密协议,必然会有除外条款”。杨春宝同时补充:“当然前提是我们尽快告知客户,并将披露的内容,限定在相对应部门所要求的最低限度。

接下来的问题是,与“避税天堂”伴生的离岸金融业务就真的完了?对此,专家门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以史为鉴,避税、逃税,并非离岸金融中心的“本来面目”,最初其只提供国际交易、资金融通的便利。只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的自由化,这些离岸金融中心为谋生,才转向了“避税”功能导向。

事实上,除了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还有多种模式,中国目前力图发展的是便利于贸易的离岸金融业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进一步指出,只要各个国家有税收、贸易等政策差异,或者说存在寻租空间,必然就会有“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存在。除非全球一统,货币统一、税收统一。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的观点则是,所谓“避税天堂”所涉及的问题是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与创新是相互促进和影响的。此消彼不会消失,有怎样的监管就有怎样的创新。”

9月在匹兹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首脑金融峰会应该会给出初步答案。

(本文转载自2009年8月20日《东方早报》)

最后编辑于:2018-09-24 11:17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银行保密义务是否绝对不可披露客户信息?

银行保密义务并非绝对。在离岸金融实务中,保密义务通常以合规为前提,法律要求银行在特定情形下需向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披露客户信息。例如,涉及洗钱、贪污、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时,银行负有法定的报告与协助调查义务。实践中,银行与客户签署的保密协议普遍包含除外条款,即当法律强制要求、监管机构依法调取、或涉及公共安全与司法程序时,银行有权且有义务披露相关信息。但披露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仅向有权机关提供其要求的最低限度资料,并及时通知客户(法律禁止通知的情形除外)。若银行违反保密义务无端泄露客户信息,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反之,若银行以保密为由拒绝配合合法调查,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风险。因此,客户在选择离岸金融服务时,应充分知悉保密义务的边界,不可将银行保密视为逃税或隐匿资产的绝对保护伞。从国际趋势看,各国正通过双边或多边税务信息交换机制不断压缩银行保密的空间,客户应主动进行税务合规,避免因信赖保密传统而触犯法律。

离岸金融中心会因国际打击逃税而消失吗?

离岸金融中心不会因国际打击逃税而彻底消失。首先,离岸金融中心的原始功能并非仅为避税,而是为国际交易、资金融通提供便利,其存在具有合理的经济基础。其次,除避税型模式外,离岸金融中心还包括便利贸易型、资金管理型等多种形态,各国监管政策差异决定了不同模式的存续空间。再次,只要各国税收制度、贸易政策、资本流动规则存在差异,就必然产生制度套利空间,这与离岸金融中心的核心特征天然契合。国际社会打击逃税,更多是推动离岸金融中心从“绝对保密”转向“合规透明”,而非禁止其存在。例如,增强监管透明度有助于反洗钱、反贪污,反而能净化行业生态,使合规的离岸金融服务获得更健康发展。从中国实践看,监管层正发展便利贸易的离岸金融业务,鼓励在合规框架内进行金融创新。因此,离岸金融中心将经历功能转型与规则重构,但不会消亡。对企业和个人而言,关键在于区分合法避税与非法逃税,后者可能面临刑事追诉与资产冻结风险。随着二十国集团等国际组织推动统一税务标准,离岸金融的运作模式将更加规范,但根本性消灭则需要全球税收、货币及政策完全统一,这在可预见的未来难以实现。

客户利用离岸账户逃税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客户利用离岸账户逃税面临多重法律风险。第一,刑事风险:根据国际税务合作规则,隐匿境外收入不申报可能构成逃税罪,一旦被查实,将面临刑事调查、逮捕、起诉及监禁。美国在瑞银案中即对涉嫌逃税的客户发起刑事调查,并申请国际逮捕,这意味着客户即使在境外也可能被引渡。第二,资产风险:涉税违法账户可能被冻结、扣押或没收,各国税务机关可通过信息交换获取离岸账户资料,进而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金额可能远超原始税款。第三,信用与名誉风险:离岸逃税记录将影响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评级、跨境投融资能力,甚至导致被列入高风险名单,丧失商业机会。第四,诉讼风险:其他客户或投资人可能因关联问题提起集体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为规避风险,客户应主动进行税务合规申报,利用合法的税收协定或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筹划,而非采用隐匿资产、虚报收入等违法手段。在面临调查时,应积极配合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争取通过自愿披露机制减轻处罚。尤其需注意,许多离岸中心与全球主要经济体签署了自动信息交换协议,传统保密优势已大幅削弱,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正确做法是将离岸账户用于合法的国际贸易、投资或资产配置,并确保每一项收入均按相关国家法律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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