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报:百度Google助推虚假广告 网络广告成为监管真空

文章摘要 本文通过百度竞价排名纵容虚假充值卡广告、谷歌广告审核不严致QQ骗局泛滥等案例,揭示网络广告监管真空问题。文章指出,丰胸、减肥等传统媒体禁播广告在互联网大行其道,原因在于双重监管标准、执法有界与网络无界冲突,以及多头管理导致无人负责。律师认为,搜索引擎作为广告发布者,未对广告内容合法性审查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现行法规对网络广告发布商责任界定不清晰。文章呼吁公平对待线上线下广告监管,堵塞漏洞,保护消费者权益。实务价值在于提示网络广告法律风险与监管盲区。

丰胸、减肥、增高产品广告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出现,却依然在互联网上大行其道。

一些曾经被媒体多次曝光、揭穿虚假宣传骗局的丰胸、减肥产品,如“波丽宝”、“疯狂甩脂机”、“足下抽脂贴”等,其广告在互联网上却做得热火朝天。

双重监管标准让网上的非法广告越演越烈,不少令人“尊重”的企业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百度“排名”纵容 假电话卡横行据《上海法制报》报道,市民张先生在网上购买了“2折”万元面值的电信充值卡却不能使用。虽然之前有过疑虑,但张先生看到该公司长期占据百度等知名网站搜索排名的前列,以为信誉有了保证,其实他不知道,所谓“排名”花钱就可以买来。信任百度遭遇骗局“坐在家中,日进万金,不看肯定后悔!”上个月,张先生无意间在一个网站上看到这样一则广告。带着好奇点开链接,发现是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的网站。

在网站上,该公司声称向全国各地诚招代理商,低价销售移动、联通充值卡,且根据级别不同 ,充值卡的折扣从1.2折到2折不等。

市面上充值卡最多打9折,这家公司的价格有些不可思议。心存疑虑的张先生决定在网上搜索一下该公司的底细,而这一搜,让他彻底安心了:打开百度,键入 “折扣充值卡”,出现在页面最顶端的搜索结果就是这家通讯公司,一般来说总是搜索越多,关注度越高,信誉度就越好。看到这样的搜索结果,张先生终于下决心一试。

这一试最终让他掉进了“吸金陷阱”。在意识到自己受骗后,张先生再次在百度用 “折扣充值卡 骗人”的关键词进行查询,这次搜索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原来,竟然已经有许多网友被这家公司欺骗。工商部门管不了“这些 ‘公司’有的注册在异地,有的甚至没有实体注册过,监管起来有相当难度。”而且由于是在网络发布广告,异地进行交易,监管上存在难处,因此尽管已被众多网友揭露,此类公司仍肆无忌惮,继续行骗。

因网络的无界特点,诈骗者四处流窜作案,但执法是有界的,无界的网络与有界的执法体系之间的冲突给执法造成难度。百度排名向“钱”看“客户的确可以通过调整每次点击付费价格,控制自己在特定关键字搜索结果中的排名。”百度一位竞价排名推广人员告诉记者,这其实也就意味着,“出的价格越高,在搜索结果里的排名就能越靠前。” 专家坐堂  百度应该把赚到的钱吐出来“竞价排名,有时甚至意味着,只要肯花钱,就可以改变事实真相。”但是这种欺诈行为就没有人能管得了了?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商建刚律师认为,这类在网上发布“超低价”销售手机充值卡广告的新型骗局,实际上是一种合同欺诈行为。百度等网站没有对相关的广告内容合法性进行监管,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百度等网站应该把刊登相应广告取得的收益作为支付消费者损失的赔偿金。” 案例  谷歌广告审核不严 QQ骗局烦心据《IT时报》报道,金华软件站(www.cnjinhua.cn)站长WX最近几个月发现他的网站上来自Google AdSense(谷歌广告)的广告经常出现一些骗人的QQ广告,这些广告打着“免费获取5、6位号码”、“免费Q币”、“非主流5、6位号QQ”等宣传口号,引诱网民点击以骗取各种费用。遭遇并非个案WX的遭遇并不是个案。风云在线?穴www.fyasp.com?雪的负责人赵振波也表示有类似情况。所谓Google AdSense是由Google提供广告客户,网站选择那些与本站内容相关的广告,并根据点击次数从google获得收益。这种广告方式为个人站长带来了大量的真金白银。

然而由于Google AdSense广告的内容决定权掌握在Google手中,网站站长无法左右,因此当面对屡屡出现的QQ骗人广告时,WX尽管屏蔽了一些网站,“但这些广告就像病毒一样,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无法完全屏蔽。”Google眼开眼闭“治病的方法在于治根,唯一的方法就是Google官方下手管理和认真审核。”但是,这些问题已有很多站长向Google AdSense反映,但始终没有回音。

“QQ骗人广告这类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属于诈骗罪。但由于金额不大,受骗上当的网民普遍采用忍气吞声的做法,以致此类广告猖狂肆虐。” 法网恢恢 也有疏漏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春宝律师说,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消费者听信虚假广告上当受骗之后,广告发布商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现在还没有严格法规来界定互联网广告发布商的责任。“很难从法律条文上追究Google的责任,目前也没有听说过国内有类似的案例。”杨律师表示。[相关链接]  网络涉性广告层出不穷 非法广告向网络转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曾在今年早些时候公布了部分严重违法的网上“性药品”广告,但调查发现,由于“多头管理”形成监管真空,这些非法涉性广告仍然在网上销售。  “救助活动”实为药品广告打开网页你会发现,曾一度在电线杆、墙角处泛滥的性病治疗广告或者性药品等小广告已变身成虚拟世界的“牛皮癣”。为了还百姓一个洁净安全的网络环境,国家12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通知》,要求各网站发布的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应立即予以关闭或删除。

然而,当在搜索引擎上输入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关键字后,竟有100多万个符合查询条件的网页。 “性药品”竟卖未成年人非法“性药品”广告是指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类产品以及性仿真器械等广告。

在自诩为“全球最大情趣用品网”的一家网上商城网罗了上千种性仿真器械,图片低俗露骨。

尽管该商城每个网页的底部都有这么一句话:“本网站部分商品仅供成年人使用?熏18周岁以下人士请勿购买?选”但记者进入该商城的“新用户账户注册系统”后发现,进入该系统不需要任何身份验证,也根本无从判断浏览者是否成年;其次,该商城的购物通道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未成年人购买。记者随意选择一种情趣工具,直接点击购买,放入“购物车”,填写上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就可成功购买。  多头管理和谁也不管相关政府部门的态度则大都是“不归我们主管!”

公安部门透露,他们的职责是监管在论坛、网站中发色情图片,卖违禁品,或者网站没有备案、没有手续等违法行为,“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不归公安部门主管。如果药品涉及是否有批号或者虚假宣传,这个需要卫生和药监部门来定性。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则说,关于网站的相关情况,我们并不是主管单位,应由信息产业部主管。

绕了一大圈,竟无一家单位确认“主管”身份!难怪有人感叹:十二个“婆婆”管不了一个广告。  记者手记  别宠坏了互联网在媒体工作的孙先生发现,现在的网络游戏真是太多了。他去网吧发邮件,无意地点开了“在线游戏”的图标,桌面上出现了满满一屏幕的选择,足有上百个。

放纵网络游戏爆发性增长的结果是什么?李某,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伙子,2003年考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因沉迷网游,80%的学科考试不及格,两年后被学校勒令退学。2006年复读,高考只上二本线,再复读,现不知所终。本该前途无量的高材生,因为网游或贻误青春,或葬送前程,可悲可叹?

虚拟世界提供了一切放纵的可能。在传统市场做生意,商人必须缴纳合理的税收,网上交易可以幸免。在传统媒体备受约束的环境下,网络的尺度却要宽松得多,成为了另类观点的发源地。

“自由”这两个字应该和“平等”连接在一起,可是互联网造就了另外一种不平等。牛皮癣、虚假广告上不了传统媒体的版面,却可以肆无忌惮的在网络横行。互联网广告一跃成为仅次于电视、平面媒体的又一支生力军。

易观国际的统计数据让人印象深刻,2008年第1季度互联网广告商收入为21.11亿元人民币,门户网站广告收入市场份额普遍上升。当然这其中正规广告占了主要份额,但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也是藏污纳垢的好场所。

还有一份来自摩根士丹利的数据,央视这样一个传统媒体的代表,广告年增长速度远远不及以外资、民营为背景的互联网媒体。

“一碗水要端端平。”公平对待每一个市场竞争主体显示出一种进步,可是如果矫枉过正,则会带来新的不公平和伤害。

最后编辑于:2026-04-12 13:40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搜索引擎竞价排名虚假广告谁担责?

根据文章案例,百度竞价排名允许客户通过调整点击付费价格控制搜索结果排名,导致张先生误信虚假公司广告而受骗。在法律实务中,搜索引擎提供竞价排名服务,本质上是为广告主发布广告,其法律地位更接近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按照现行广告法原则,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发布。如果搜索引擎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导致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具体而言,消费者因信赖搜索结果排名而遭受财产损失,可要求搜索引擎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务操作中,消费者应保存搜索页面截图、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先行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考虑提起民事诉讼。风险提示方面,搜索引擎常以“技术中立”或“信息检索服务”为由抗辩,但司法实践倾向认为竞价排名属商业广告,不能免责。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搜索引擎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广告内容违法,以及其审查义务的合理边界。建议立法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竞价排名的广告属性,强化平台审核责任,同时消费者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或服务保持警惕,切勿轻信排名靠前即代表信誉可靠。

网络虚假广告监管真空如何破解?

文章揭示了网络虚假广告监管的困境:传统媒体禁播的广告在互联网上盛行,涉性广告、诈骗广告泛滥,而公安、工商、卫生、药监、信息产业等部门互相推诿,出现“十二个婆婆管不了一个广告”的局面。破解监管真空,需要从法律、机制和技术三个层面协同推进。法律层面,应明确网络广告的监管部门与职责分工,避免多头管理导致无人负责;建议建立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导、通信管理部门配合的协同监管机制,对跨区域网络广告实行属地管辖与平台所在地管辖相结合。机制层面,应要求搜索引擎、电商平台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建立广告内容审核制度,对广告主资质进行实名核验,对涉嫌违法的广告及时下架并报告监管部门;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广告投诉举报平台,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技术层面,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网络广告进行实时监测和自动筛查,重点识别医疗、药品、保健品、金融等高风险领域广告。此外,还应推动行业自律,鼓励搜索引擎公开竞价排名规则,标注“广告”字样,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商业推广。实务中,消费者遭遇虚假广告时,可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通信管理局等多渠道举报,形成压力;若涉及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争议焦点在于“广告”与“信息”的界定、平台审查义务的程度以及跨区域执法的协调,需要通过修订法规、出台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指导来逐步解决。

平台审核不严导致用户受骗如何索赔?

文章第二个案例中,谷歌AdSense广告频繁出现QQ骗局,站长和用户均受困扰,律师指出虽然广告发布商应承担一定责任,但法规界定不清,难以追究。从现有法律原则看,网络平台若明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而仍予发布,或未履行法定审核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索赔路径上,消费者首先应向广告主索赔,因为广告主是虚假广告的直接责任人;若广告主无法查明或丧失偿付能力,可主张平台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具体操作时,消费者需收集证据,包括广告页面截图、链接地址、点击时间、支付记录、与平台客服沟通记录等,并向平台所在地或自身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行政调解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在认定平台责任时,会重点审查平台是否收取费用、是否参与广告内容制作、是否具备审核能力以及是否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如果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且不知情,可能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即接到投诉后及时删除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竞价排名、广告联盟等盈利模式往往使平台丧失中立地位,需承担更高注意义务。风险提示在于,网络广告涉及链条长,平台可能以“仅提供技术中介”为由抗辩,消费者胜诉难度较大。建议在诉讼中同时起诉广告主和平台,主张平台对广告主资质未尽审查义务,并要求平台披露广告主真实信息,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消费者也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但需证明平台存在欺诈故意或重大过失。当前司法实践对平台责任认定趋于严格,监管政策亦不断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消费者应积极维权,推动形成示范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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