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讯的收费标准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电话声讯及网络电话声讯服务的著作权许可收费标准展开: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声讯服务,许可使用费按声讯服务总收费的10%收取,每首歌曲每次点播不足0.10元时按0.10元支付;签订协议时须按每季度每首歌曲30元预付保障金,保障金可逐次充抵,但应按年度交纳。文章并就声讯适用范围、保障金设置原因及换歌规则等常见问题给出解答,为运营商合规取得音乐授权、准确结算费用提供实务指引。

一、电话声讯:
   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电话声讯服务,我会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电话声讯服务总收费的10%,每首歌曲每次点播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0.10元时,应按人民币0.10元支付。
    在《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签订时应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每季度每首歌曲30元人民币。


二、网络电话声讯:
    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网络电话声讯服务,我会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网络电话声讯服务总收费的10%,每首歌曲每次点播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0.10元时,应按人民币0.10元支付。
    在《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签订时应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每季度每首歌曲30元人民币。
 


[常见问题]


1、声讯的适用范围?                                                  
电话点歌、网络送歌、电话/电视互动点歌等


2、为什么要交纳预付保障金?                                         
因为版税是一种基于使用而产生的收费(与个人所得税不同),所以不论使用者是否由于使用音乐而获得利益,都要交费。基于此,为了避免使用者在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情况下难以或不愿履行交费义务,便以预付保障金作为对于著作权人权益的基本保证。        


3、预付保障金可否充抵?如何充抵?                                   
可以充抵,以每次结算的著作权使用费充抵。


4、预付保障金可否按季度交纳?                                       
不可以,因为声讯授权期限至少为一年,所以预付保障金也应按年度交纳。


5、在授权期限内能否换歌?                                              
可以。但是只能在每季度到期时就下一季度的用歌进行更换,即一季度换歌一次,这种情况下,换歌是不需要另交费用的。如果是在每季度内换歌的话视为增加使用歌曲,应就原使用歌曲数量及新增歌曲数量重新计算并补足预付保障金。


 

最后编辑于:2024-04-25 17:58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声讯服务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公布的收费标准,使用其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电话声讯或网络电话声讯服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均按声讯服务总收费的10%计算;为避免单次点播费用过低损害著作权人利益,每首歌曲每次点播的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0.10元时,应按0.10元支付,即设置了单次点播的最低收费标准。该标准适用于电话点歌、网络送歌、电话与电视互动点歌等业务形态。此外,在签订《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时,使用者还需按每季度每首歌曲30元的标准预付保障金。实务中,声讯服务经营者应在开展业务前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书面许可协议,明确授权范围、结算周期与计费方式,并按约定如实报送点播数据、按期结算费用。若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音乐作品提供点歌、送歌等声讯服务,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还可能影响业务的持续合规经营,建议经营者将著作权许可成本纳入产品定价与财务预算,并保留完整的结算凭证以备核查。

为什么声讯授权要交纳预付保障金?如何充抵?

预付保障金制度源于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性质:版税属于基于实际使用而产生的对价,与个人所得税等基于收益征收的税负不同,只要使用了音乐作品,无论使用者是否因此获得利益、经营是否盈利,都负有支付许可使用费的义务。实践中,声讯业务收入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使用者可能在未获得预期利益时拖延或拒绝履行交费义务,为保障著作权人的基本权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要求在协议签订时预付保障金。该保障金并非额外收费,而是可以在后续结算中充抵,即以每次结算的著作权使用费逐次冲抵预付保障金,最终体现的仍是按实际使用量计费的原则。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声讯授权期限至少为一年,预付保障金应按年度一次性交纳,不能拆分为按季度交纳。对使用者而言,应在签约时充分评估用歌数量与业务规模,合理安排资金,避免因保障金交纳不足或迟延而影响授权生效或引发违约责任,同时应在结算时核对充抵金额与账目记录,确保费用结算清晰无误。

授权期限内能否更换使用曲目?有什么限制?

可以换歌,但须遵循固定的更换节奏与费用规则。根据声讯授权的通行安排,使用者只能在每季度到期时就下一季度计划使用的歌曲进行更换,即一季度可以集中换歌一次,这种按季度批量换歌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属于授权范围内的正常曲目调整。但如果在季度进行中途临时换歌,则被视为在原有使用歌曲之外增加使用歌曲,使用者需要就原使用歌曲数量与新增歌曲数量合并重新计算,并补足相应的预付保障金,这实质上是对超范围使用行为的费用约束。实务中,建议声讯服务经营者提前做好曲目规划,将拟新增或替换的歌曲集中安排在季度末统一申报更换,以避免中途换歌带来的额外保障金支出和结算复杂化;同时应做好点播数据的记录与留存,确保换歌后的实际使用与授权清单一致,防止因实际使用曲目超出授权范围而被认定构成侵权或违约。若业务模式需要频繁灵活地调整曲库,也可在签约时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协商更宽泛的曲目池或更灵活的换歌机制,以降低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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