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朋友合资办了家企业,股份怎么算?盈利、亏损又按什么比例来算?

文章摘要 Jiangke咨询:我想请教两个问题:1、我们三位朋友合资办了家企业,股份怎么算帮忙举例说明一下?2、盈利、亏损又按什么比例来算?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回答楼上的问题,一般来说,合资成立公司按照三方的出资金额计算出资比例,如注册资本共100万,三人分别出资10万、30万、60万,那么三方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10%、30%、60%,而公司亏损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来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本意即为公司作为独立主体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只要完成了出资义务,即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亏损1000万,也由公司来承担责任如资不抵债则公司破产,股东无需承担责任只是当初投资的100万无法收回。 Jiangke

Jiangke咨询:我想请教两个问题:1、我们三位朋友合资办了家企业,股份怎么算帮忙举例说明一下?2、盈利、亏损又按什么比例来算?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回答楼上的问题,一般来说,合资成立公司按照三方的出资金额计算出资比例,如注册资本共100万,三人分别出资10万、30万、60万,那么三方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10%、30%、60%,而公司亏损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来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本意即为公司作为独立主体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只要完成了出资义务,即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亏损1000万,也由公司来承担责任如资不抵债则公司破产,股东无需承担责任只是当初投资的100万无法收回。

Jiangke再咨询:假如有朋友的1万元在我们三人合伙的企业办好后想入股。那我们是否全部要重新计算我们持有股份百分比?这个百分比也是分红时的系数对吗?如计算的话是按注册资金加上新入的1万元吗?还有,第二年如果盈利了,盈利的部分我们作为公司的投资扩充用,那么我们的股份还是不变是吗?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回答Jiangke的问题:

1、新的股东入股,其目的是要求取得股东份额享有股东资格的,因此应当重新计算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股权比例就是分红的比例,意思是:大家可以约定不按照股权比例分红。

2、股东入股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公司增资,一种是股权转让,如果采取公司增资的方法,可以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原登记的注册资本数加上1万元,至于股权比例的重新计算问题,则可以由全体股东进行约定,如果无法通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法是计算公司此时的净资产,在确定每个股东此时的资产额后再重新计算股权比例。股权转让的方法可以安排某一个股东转让一定比例给该入股的股东,也可以由其他股东各自转让一定比例的股权给该股东。

3、“盈利的部分我们作为公司的投资扩充用”,这属于公司增资的问题(相当于每一个股东按照比例增加出资),不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三位朋友合资办了家企业,股份怎么算?盈利、亏损又按什么比例来算?”,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24-04-29 23:06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企业破产重整有哪些法律程序?

破产重整程序:1)向法院申请重整;2)指定管理人;3)制定重整计划;4)债权人会议表决;5)法院批准执行。重整期间债务人可继续经营,但受管理人监督。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解决途径包括:1)协商谈判——双方就股权回购、转让价格、退出机制等达成和解协议,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2)公司内部调解——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调解;3)仲裁或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权回购诉讼或公司解散诉讼。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股东权益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包括上海某知名英语培训公司小股东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北京仲裁委)等。更多请见 https://shanghaiiplawyer.com/shanghai-equity-structure-lawyer/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权?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时,可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1)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第33条,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2)行使分红权——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利润,可提起诉讼;3)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权——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代位提起诉讼;5)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股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