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文章摘要 本文介绍了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发布与施行情况。该清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联合发布,自2018年7月30日起取代2017年版,成为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的新规范。清单明确了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开放,同时保留必要的国家安全审查。其核心法律要点包括:适用范围限于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动态调整机制以及废止旧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9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2017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同时废止。,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  商务部部长:钟山,
,  2018年6月30日,
,  附件:《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 法律桥-上海杨春宝一级律师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pdf》,

最后编辑于:2019-06-09 22:46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该措施适用于哪些区域?

适用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

与2017年版有何关系?

2018年版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7年版。

施行时间是什么?

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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