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B将厂房无偿提供给C企业使用,可否将B及C同时列为被告?

法律桥网友冰凌1102咨询:我公司是一家药品生产厂家,2001年A医药公司欠我公司货款7万元(有凭据),2002年A公司进行企业改制,改制后的新公司B承担全部债权债务。2003年B公司出资45万元(占90%股是大股东)成立C公司,并将1500平方米厂房无偿提供给C公司使用。我公司欲起诉到法院。请问:
1、我公司将B公司作为第一被告起诉是否正确?
2、如将C公司列为第二被告,追加其连带赔偿责任,应以何法律依据?理由是B公司逃避债务投资设立新公司并将厂房无偿提供给C公司使用,B公司与C公司系同一法人代表,两公司财产混同,请问是否妥当?法律依据是什么?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将B公司列为被告是没有问题的。当然,由于多列一个被告只是向法院多交了一份起诉状跟证据,诉讼费、律师费是一样的,因此,将C公司列为被告从诉讼策略上说也没有任何问题。

至于从理论上说,将C公司列为被告是否合适,分析如下:因为目前欠款的是A医药(后来改制成立B公司),因此,债权债务之间仅存在贵公司跟B公司之间,跟其他公司没有关系,所以,C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至于提到的“B公司逃避债务投资设立新公司并将厂房无偿提供给C公司使用,B公司与C公司系再一法人,两公司财产混同”,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跟本案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关联性。

若要起诉C公司,则可以提起另外的诉讼,例如:撤销之诉,请求法院撤销B公司将1500(平方)米厂房无偿提供给C公司使用。此时可以将二者同时类为被告。但是,考虑到只是欠款7万元,本案中B公司还有对C公司的股权,还有厂房,该诉讼策略没有必要使用。

另外需要注意,01年的欠款,现在可能已过了诉讼时效,官司有败诉的可能。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债务人B将厂房无偿提供给C企业使用,可否将B及C同时列为被告?”,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What can I find on 法律桥-上海杨春宝一级律师?

法律桥-上海杨春宝一级律师 offers comprehensive information coverage with regular updates, detailed analysis, and valuable content to keep you informed.

How often is the content updated?

We regularly update our information content to ensure you have access to the latest and most accurate information available in the industry.

Why choose 法律桥-上海杨春宝一级律师 for information?

法律桥-上海杨春宝一级律师 is committed to providing reliable, well-researched information content from experienced contributors and trusted sources.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