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徐依禄
两个月内,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两次被证监会审查并处理。
1月18日,华泰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华泰证券营业部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分别利用同名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证监会上述决定书中称。
证监会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此,证监会决定对华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问题还出在华泰证券的控股子公司身上。
同一天,华泰证券控股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也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表示,华泰证券作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财务顾问,对标的资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不充分。“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这也并非华泰证券近段时间首次违规。
两月内二度因违规被处理
两个月前,证监会曾因华泰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对其处以5471万余元罚款。
“华泰证券在2015年7月12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102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证监会如此表述。
记者了解到,2015年8月24日,华泰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6年11月28日,证监会对华泰证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华泰证券对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或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或缺乏有效控制,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
截至调查日,华泰证券有455个使用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HOMS系统(以下简称HOMS系统)、61个使用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同花顺系统)接入违规交易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华泰证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
证监会最终确认,华泰证券未按照相关规定操作,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获利1823万余元。因此,证监会决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471万余元罚款。
“近几年华泰证券屡屡因违规而受到监管部门关注,多次被处理。究其根源,‘违法成本低’或是根本原因。唯有提高违法成本,让华泰证券等违法者觉得不‘划算’,才有助于遏制频频违规的行为。”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业绩尴尬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了华泰证券2016年上半年业绩数据,发现其还有不得不面对的业绩尴尬。
华泰证券2016年半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6月,其营业收入约74亿元,较上期约146亿元,同比下降50%以上;净利润约29亿元,较上期约67亿元,同比下降约43%。
另外,华泰证券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除海外业务及其他毛利率为负值外,其他主营业务均取得了超过40%的毛利率,但其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滑。
数据同时显示,华泰证券主营业务分行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收入约527亿元,同比下滑48.91%,毛利率同比减少7.97个百分点;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约121亿元,同比增长37.14%,毛利率同比减少8.7个百分点。
对于华泰证券业绩不佳的原因,宋清辉认为:“一是受经济下行及资本市场低迷、市场交易量等影响,去年券商整体业绩惨淡,华泰证券自然难以独善其身。二是因其屡屡违规,导致业绩风险加大、业绩下滑。”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近半年华泰证券亦出现了经纪业务的调整。
此前,界面新闻报道,2016年6月24日,华泰证券推出的新考核方案,被业内人士评价为“证券经纪业务史上最复杂、最残酷的一份考核方案”,也有人称这是变相裁员。而员工纷纷表示,该考核制度严苛,直接增加了拿到业务提成的难度,这些业务提成是券商营业部营销人员收入的主要部分。
文件下发后,6月底各地营业部召开宣讲会,要求营销人员在新的考核方案上签字同意,遭到诸多营销人员的拒绝。“写反对意见,按手印,快递给总部经纪业务部。总部收到后,反馈到分公司和营业部老总,营业部老总负责和这些有意见的人谈话。”多位华泰各地分公司营业部的职员均向界面新闻透露。
此后,华泰证券官方回应称,经纪业务佣金水平大幅降低是行业大势所趋,公司修订完善营销人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并调整了考核管理办法,绝非变相“裁员降薪”,而且有利于公司向专业化、差异化方向发展财富管理业务。
“尽管华泰证券官方否定是在借严格考核制度‘变相裁员’,但其经纪业务人员正在大幅减少已是不争的事实。这种趋势未来还会加速。”媒体报道称。
应加强内部管控遵纪守法
为何华泰证券近来几次触及监管红线?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迪律师认为,华泰证券子公司私募资管产品出现违规宣传行为,一方面说明目前私募资产管理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另一方面也说明部分机构对员工法律法规培训不足、风控意识松懈,需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春宝律师也表示赞同,私募基金公募化、私募风险控制意识不强、风控措施流于形式、没有专业的风控专员或者没有外聘专业律师是目前私募行业比较突出的问题,私募违规宣传因而屡见不鲜。“微信朋友圈以及公众号违规宣传虽然是被明令禁止的,但却是之前行业普遍的做法。这块以前存在监管空白,随着监管层对这方面问题的明确规范和更多办法的出炉,未来私募违规宣传将越来越没有市场。”宋清辉说。
在宋清辉看来,当下的华泰证券可谓处在多事之秋,要想尽快脱离漩涡,亟需立即停止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一些违规行为,虚心接受监管层的指导和处罚,并在内部展开自查工作,打好自我革命的“保卫战”。(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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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正高级职称),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专业带头人,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成员。复旦大学法学学士(1992)、悉尼科技大学法学硕士(200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1)。
杨律师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涵盖大金融、大健康、房地产和基础设施、TMT、展览业、制造业等行业。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榜单,并多次受到Asia Law Profiles特别推荐或点评,2016年起连续入选国际知名法律媒体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荣获Leaders in Law - 2021 Global Awards“中国年度公司法专家”称号;连续荣登《中国知名企业法总推荐的优秀律师》推荐名录;多次荣获Lawyer Monthly及Finance Monthly“中国TMT律师大奖"和“中国并购律师大奖"等奖项。杨律师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
杨律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私募总裁班讲师、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曾应邀与北大、人大、社科院的顶级公司法博导共同研讨公司法实务问题。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企业全程法律风险防控实务操作与案例评析》《完胜资本2:公司投融资模式流程完全操作指南》等16本专著。杨律师执业领域为:公司、投资并购和私募基金,资本市场,TMT,房地产和建筑工程,以及上述领域的争议解决。电邮: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