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党的十八大主题的网络出版活动,11月3日,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召开大型出版网站自我约束机制试点动员部署会,10家有广泛影响力的网站即日起将开展自我约束机制试点工作。
据介绍,为探索有针对性的管理途径,发挥大型出版网站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示范行业自律、引领网络出版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作用,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经过一段时间调研分析,选择了在规模、业务、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百度、起点中文网、中文在线、空中网、小说阅读网、晋江原创网等10家网站作为先期试点,引导网站建立健全网络出版活动自我约束机制,形成以下几方面制度。
建立健全网络出版物先审后发的管理制度。试点单位将严格按照出版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网站出版内容编发流程和相应管理部门,加强传播风险研判,认真落实编辑责任制先审后发,实现对出版内容的分类分级管理。
实行大型出版网站自我约束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将不定期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大型出版网站自我约束机制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建立健全大型出版网站自我约束机制岗位责任制度。试点单位结合其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网站出版活动岗位责任制,围绕网络出版的工作要求“因事定岗、因岗定责、因责定标、因标择人”,通过科学设岗、确认责任,优化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大型出版网站自我约束机制绩效评估制度。试点单位通过对自我约束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自查,针对传播网络出版物总数及信息总量、自查封堵违禁网络出版物数量等指标按月作出评估报告,定期向科技与数字出版司报送,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将根据汇总分析情况适时反馈给试点单位。
据悉,这项工作分为试点和推广两个阶段,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将结合试点单位的实践及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引导网络出版网站建立并完善切实有效的自律制度。
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创新工作思路,丰富管理措施,组织引导大型出版网站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对践行文明办网,培育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文化需求、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网络出版业主体,促进网络出版业健康繁荣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企业自律对建立行业规范和市场秩序至关重要。”宋建新介绍说,作为网络出版网站监管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将通过试点工作的深入,不断完善网络出版业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建设,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出版环境。
据了解,作为网络出版行业的主管部门,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近年来不断优化管理手段,从加强立法、健全网络出版监管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人机结合的监管工作新机制,加强审批管理、把好网络出版物内容质量关,强化服务功能等多种措施入手护航网络出版,为网络出版产业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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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大型出版网站自我约束机制包含哪些核心制度
大型出版网站自我约束机制包含四项核心制度。第一是网络出版物先审后发的管理制度,要求试点单位严格按照出版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网站出版内容编发流程和相应管理部门,加强传播风险研判,认真落实编辑责任制,实现对出版内容的分类分级管理。第二是实行大型出版网站自我约束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由科技与数字出版司不定期召集,通报落实情况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第三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试点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围绕网络出版工作要求,做到因事定岗、因岗定责、因责定标、因标择人,通过科学设岗和确认责任来优化工作流程。第四是建立绩效评估制度,试点单位需对运行情况进行自查,针对传播网络出版物总数及信息总量、自查封堵违禁网络出版物数量等指标按月作出评估报告并定期报送,主管部门根据汇总分析情况适时反馈。这四项制度共同构成了企业自律的框架,旨在从内容把关、组织协调、人员职责和效果评估全方位规范网络出版行为,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出版传播风险的关键实务操作指引。
网络出版企业如何落实先审后发与编辑责任制
网络出版企业落实先审后发与编辑责任制是防范内容传播风险的核心实务操作。首先,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出版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网站出版内容的编发流程,不能随意发布未经审核的内容。其次,企业需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网络出版活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有专门的机构对内容质量把关。在风险研判方面,企业应加强传播风险研判,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社会不良影响的内容进行严格识别与过滤。编辑责任制要求明确编辑人员的审核职责,做到先审后发,即所有网络出版物在上线前必须经过专业编辑的审查。同时,企业还需实现对出版内容的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类型和级别的出版物设定不同的审核标准与流程,提高审核效率与精准度。常见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平台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审核义务、是否及时删除了违禁出版物等方面。因此,企业必须将编辑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可追溯的审核记录,以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与潜在的法律纠纷,切实履行网络出版主体的内容把关义务。
主管部门如何通过绩效评估与联席会议进行动态监管
主管部门通过绩效评估与联席会议制度对大型出版网站进行长效动态监管。在绩效评估方面,试点单位需要定期对自我约束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这种自查不是走过场,而是要求针对具体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估,包括传播网络出版物总数及信息总量、自查封堵违禁网络出版物数量等。试点单位必须按月作出评估报告,并定期向科技与数字出版司报送。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会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情况适时反馈给试点单位,指导其改进工作。在联席会议方面,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将不定期召集联席会议,主要目的是通报大型出版网站自我约束机制的落实情况,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这种机制打破了传统的单向监管模式,形成了主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双向互动的动态监管闭环。常见争议焦点在于评估指标的科学性以及企业自查数据的真实性。因此,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和报送相关数据,避免因瞒报或漏报违禁出版物处理情况而面临监管处罚。通过这些措施,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优化管理手段,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出版环境,促进网络出版业的长效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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