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草案,拟通过约谈、记入信用档案、从业禁止等惩戒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惩戒力度。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今天就网络安全法草案作汇报时表示,一些地方、部门建议,加大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惩戒力度,增加约谈、记入信用档案、从业禁止等惩戒措施。
对此,二审稿增加规定,对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运营者,有关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故意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对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秩序,草案拟进一步强化网络运营者的社会责任,明确网络运营者留存网络日志的期限以及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义务。
二审稿增加规定,网络运营者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二审稿还增加规定,网络运营者留存网络日志不得少于六个月;网络运营者对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草案拟增加多项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协同推进网络安全与发展。一是,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是,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三是,增加大数据应用必须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公民个人信息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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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网络安全法草案拟加大惩戒力度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网络安全法草案拟通过约谈、记入信用档案、从业禁止等惩戒措施加大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惩戒力度。
网络运营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
网络运营者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网络安全法草案增加了哪些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
网络安全法草案增加了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等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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