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外商投资新环境峰会”于2007年1月18-19日在北京中国大饭店举行。杨春宝律师应邀担任本次峰会主席,并以《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的新工具》为题作主题演讲,杨律师在演讲中着重介绍了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中国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国家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胡景岩先生、国家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司长汪东虹先生、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司助理巡视员苏晓鲁先生、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司进出口管理处副处长郭乡平先生等政府官员就中国外商投资的最新政策环境、关税政策发展、中国转让定价税收管理最新发展、中国出口退税系统改革等主题作了精彩演讲;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先生介绍、分析了跨国公司在中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值税改革等新一轮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等课题。此外,来自相关专业机构和企业的代表也分别介绍了相关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
来自数十家跨国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常见法律问题
外商投资中国需要哪些审批?
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外商投资无需审批,只需办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负面清单之内的领域,需取得相应审批。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变更经营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需先确认拟变更的经营范围是否属于负面清单限制领域。如不在负面清单内,按照《公司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外商投资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外商投资限制主要体现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涉及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建议投资前对照最新版负面清单确认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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