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Yang was invited to the Counsel to Counsel Forum held by LexisNexis Martindale-Hubbell

文章摘要 2005年11月,律商联讯首次在中国大陆举办Counsel to Counsel论坛,聚焦大中华区知识产权保护议题。该论坛为法律实务界提供了高端交流平台,深入探讨了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动态与实务难点。大中华区涵盖不同法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存在差异,跨境侵权与维权成本高昂成为企业面临的核心痛点。本次圆桌讨论凸显了跨区域协同保护的战略价值,为企业在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方面提供了重要指引,具有深远的实务指导意义,有助于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趋同与执法协作的深化。

For the first time in mainland, Counsel to Counsel Forum was held by LexisNexis Martindale-Hubbell, on 2th Nov. 2005 at Jinmao Tower , Shanghai . During the round table discussions, Chambers was invited to attend the discussion session on the IP Protection in the Greater China Region.

最后编辑于:2018-09-01 10:47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大中华区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哪些核心挑战?

大中华区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核心挑战主要源于区域内不同法域的法律规则差异与执法机制的区隔。首先,不同法域在专利授权标准、商标审查规则及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上存在细微但关键的差异,导致企业同一技术或品牌在各区域获得的保护范围与力度不一。其次,跨境侵权行为日益隐蔽,侵权人常利用不同法域的管辖壁垒进行规避,导致权利人在跨区域维权时面临取证困难、诉讼周期长及成本高昂的实务痛点。此外,平行进口的合法性认定、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的管辖权冲突也是常见争议焦点。实务中,企业必须建立跨法域的统一知识产权监测与维权体系,在侵权易发区域提前进行知识产权的防御性注册与布局,并注重在不同法域收集和固定侵权证据的合规性,以应对复杂的区域保护挑战。

企业在大中华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应遵循哪些实务规则?

企业在大中华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应遵循全面覆盖与区域协同的实务规则。在专利布局方面,企业需根据不同法域的审查实践与司法保护倾向,制定差异化的申请策略,重点围绕核心技术与外围改进进行专利组合布局,以构建坚实的专利壁垒。在商标布局上,应坚持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原则,不仅要在主营业地注册核心商标,还应在潜在市场及关联商品或服务上进行防御性注册,防范恶意抢注风险。商业秘密保护则需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与核心人员签署严密的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并采取合理的物理与技术保密措施。实务操作中,常见的争议焦点在于离职员工带来的商业秘密泄露与职务发明权属纠纷。因此,企业必须在内部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台账,明确权属归属,并在跨境技术转移或合作研发中,通过合同条款清晰界定知识产权的归属与许可范围,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区域性的权属争议。

大中华区知识产权跨境维权有哪些常见争议焦点与应对策略?

大中华区知识产权跨境维权的常见争议焦点集中在管辖权异议、侵权判定标准差异及损害赔偿计算等方面。由于不同法域对同一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存在区别,例如在等同侵权判定或商标混淆可能性判断上尺度不一,常导致同案不同判的争议。在维权策略上,企业应优先考虑通过发送律师函等非诉手段进行警告与和解,以降低维权成本并快速制止侵权。若必须诉讼,则需精心挑选管辖法院,利用特定法域的诉前禁令制度及时制止侵权蔓延,并注重证据的跨境流转与公证认证程序的合规性。风险提示方面,跨境维权极易遭遇反赔偿诉讼或恶意无效宣告请求,企业需提前进行侵权比对与稳定性分析,确保自身权利无瑕疵。同时,应积极运用海关保护措施,在重点口岸进行知识产权备案,从源头切断侵权产品的跨境供应链,实现全方位的立体维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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