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Xibao咨询:请问已经停产四年的集体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可以的话都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履行哪些法律程序?需要支出的费用是多少?破产前已经提起诉讼但未执行回来的债权会如何处理?企业负责人因为个人债务问题被起诉,其债权人有权要求用企业的房产偿还其债务吗?另外还想问一个问题,已经起诉一年的而且公告也已经发了,但是债务总是执行不回来,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上海李天天律师解答: 要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只这一个办法。别的问题你前提条件不清,不好随便回答你,很抱歉呀。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有关破产法律的规定,国有企业适用破产法(试行),而非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的破产则使用民事诉讼法的企业破产还债程序。因此,从程序上,集体企业做出了申请破产清算的决议后,可以企业的名义向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破产的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后会决定受否受理,若受理后认为符合破产条件的,则裁定企业破产并成立清算组,发布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具体流程由清算组负责处理。
有关费用的问题,由于破产案件跟一般的诉讼案不一样,法院在决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时候,会根据案件所涉及的情况决定收取费用的数额,该笔费用包括以下支出:中介机构的聘请费用、审计费、留守人员的工资、清算组的日常开支。就广州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而言,收费从几万到十万都有。
有关诉讼问题,企业负责人个人的案件只能用该个人的财产来偿还,如果该企业已经进入了破产程序,那么该个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只能等到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后,该企业负责人在该企业中所分配所得的财产用以偿还其个人债务。而不能直接执行其在企业中的财产。
至于该企业为原告的诉讼案件,若执行不回来,则当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清算组负责继续追偿,若最终还是执行不回来,则根据法院的执行终止裁定书,对该笔债权予以核销。若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也可以将该笔债权里列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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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企业破产重整有哪些法律程序?
破产重整程序:1)向法院申请重整;2)指定管理人;3)制定重整计划;4)债权人会议表决;5)法院批准执行。重整期间债务人可继续经营,但受管理人监督。
投资并购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并购尽职调查应涵盖以下方面:1)法律尽职调查——核查目标公司的设立及存续、股权结构、重大合同、知识产权、诉讼仲裁、劳动用工、合规经营等情况;2)财务尽职调查——审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收入结构、关联交易、税务合规等;3)商业尽职调查——分析行业前景、市场竞争、商业模式、客户供应商集中度等。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和会计师共同进行,重点关注隐性债务、或有负债、知识产权权属瑕疵、劳动用工风险等潜在隐患。杨律师团队在投资并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公司并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并购主要法律风险包括:1)股权权属瑕疵风险——股权被质押、冻结或存在代持关系;2)隐性债务和或有负债风险——目标公司存在未披露的担保、保证、未决诉讼等;3)劳动用工风险——员工安置、补偿方案、社保欠缴等;4)知识产权风险——核心专利、商标、著作权的权属不清或存在侵权纠纷;5)反垄断审查风险——达到申报标准的并购需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6)税务风险——历史欠税、税务筹划不当等。建议在交易前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在协议中设置适当的陈述保证条款和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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