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Suleon咨询:1990年3月,甲厂为扩大再生产,以厂房作抵押以换农业银行贷款50万元,期限1年,月息7.4%,1991年后,因农作物价格上涨,甲厂原料大豆价格翻了2倍。致甲厂方损30多万元。无力偿还贷款,农业银行同意展期6个月,但到期日甲厂不但无力返还50万元贷款及7.2万利息,还欠乙公司140万元。甲厂被迫停业,且向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
问:1、甲厂是否有权申请破产?
2、县法院是否有权受理该厂的破产申请?
3、人民法院应按怎样的程序进行审理?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
1、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跟债权人均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因此,甲厂是否有权申请破产。
2、破产申请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该法院有权受理。
3、收到破产申请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审查,符合规定受理条件的,会发布受理公告并且会通知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法院裁定债务人破产的,则会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处理该企业的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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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债务人企业申请破产应满足什么条件?
债务人企业申请破产,前提是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客观事实,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司法实践中,判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常要求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债权人已主张权利且债务人持续未清偿,而非仅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即可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载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目的、债权债务清册、资产状况说明等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审查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受理条件,可能要求补正或裁定不予受理。对于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的情形,法律还要求其说明企业亏损情况、资产与负债明细,以便法院判断是否具备清理债务的基础。需要提示的是,破产申请并非逃避债务的工具,一旦受理,企业将进入严格的法律程序,其财产处置、债权分配均受法院监督,且相关责任人需配合清算工作。若发现有虚假申报或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因此,企业应在确无清偿能力时审慎启动破产程序,并妥善准备财务资料,以提高受理效率。
破产申请应向哪个法院提出?
破产申请应当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债务人住所地通常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非仅指注册地,实践中若主要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法院可能根据实际经营场所综合认定。县级法院是否有权受理,取决于该法院的级别管辖范围和地方司法文件的规定。一般而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级行政区划内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但涉及重大影响或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申请材料,否则法院会告知其向正确法院提出或移送。另外,若企业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且无法清偿,执行法院也可在符合条件时移送破产审查,但这并不排斥申请人直接向住所地法院申请。确定管辖法院后,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需要提示的是,若对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因此,企业在申请前最好先向当地法院咨询具体受理部门及材料要求,避免因管辖错误导致程序延误。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程序如何推进?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会启动一系列法定程序。首先,法院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和文书,调查财产状况并制作财产报告,同时负责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法院会同时发布受理公告,载明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已知债权人会收到书面通知,未知债权人则通过公告方式告知。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且需承担审查确认费用。申报期满后,法院将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报告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债权审核情况,并审议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及分配方案等。若债务人符合重整或和解条件,相关主体可提出申请,经法院裁定后转入相应程序;若无法挽救,法院将宣告债务人破产,管理人随后实施财产变价和分配。清算结束后,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终结破产程序报告,法院裁定终结,企业依法注销。整个程序中,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各司其职,保障程序公平效率。需要提示的是,破产程序具有集体清偿和公平分配的特征,个别债权人在受理后不得单独执行债务人财产,已采取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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