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未履行的股权转让协议能否撤回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未履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解答转让人能否继续行使股东权利以及能否撤回协议的问题。核心法律要点是:未实际履行的股权转让不影响转让人股东身份,其仍可在股东会会议纪要上签字;协议一经签订不能随意撤回,但可结合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通过诉讼解除、撤销或确认无效。实务价值在于提示转让方在对方违约时,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避免单方宣布撤回引发风险。

 问:

我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尚未办理转让变更登记,对方也没有履行协议中的钱款。请问:我能不能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会议纪要上签字?我能不能撤回转让协议,不再转让股份?可以的话需要哪些程序?

 

答:

这一问题涉及股权转让的效力。一般认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如果并未实际履行,那么你仍然是该公司股东,享有股东的全部权利。而且从公司的角度讲,由于并未实际履行,故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也未发生变更,你们转让股权的协议并不能对抗公司。因此,你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并在股东会会议纪要上签字。

至于未履行的协议是否可以撤销,则需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一般而言,协议一经签订,不能随意撤回,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协议。但是合同可能由于多种原因而解除或者撤销甚至被认定为无效,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方没有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行为,是否满足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是否存在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情形,等等。而且,确认上述情形应当通过诉讼进行。(选自《创业法律108问》,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电话:13901826830)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未办理变更登记,转让方还能行使股东权利吗?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在未实际履行且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转让人在法律上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股东资格的认定通常以公司登记、股东名册记载及实际出资等事实为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仅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当然导致股权变动的效果。因此,转让方依然享有表决权、分红权等股东权利。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以本文咨询情形为例,当事人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既未办理转让变更登记,对方也未支付钱款。律师答复明确指出,该当事人仍然是公司股东,可以在股东会议纪要上签字。这说明在实务中,协议履行与否直接影响股东权利行使的边界,只要未实际履行,公司及股东会仍应视其为合法股东。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受让方若长期不付款,转让方应关注自身权利基础,及时主张股东权利,避免因怠于行使而被视为放弃。同时,公司内部文件签署仍需审慎,因签字可能产生法律效力。若后续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相关股东权利状态需结合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变更情况综合判断。

未履行的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单方撤回?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合同严守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础,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同样适用该原则,因此仅以尚未履行或对方未付款为由,并不当然享有单方撤回权。协议的解除、撤销或认定无效,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或合同约定。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本文中的咨询者询问能否撤回未履行的股权转让协议,律师答复强调协议一经签订不能随意撤回,应当全面履行。但律师也指出,应审查对方未支付转让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以及是否存在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可见,实务中能否撤回取决于具体事实和合同条款,而非单纯未履行状态。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当事人若想撤回协议,须收集对方违约证据、合同约定条款等材料,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权利。不能自行单方宣布撤回,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建议先评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是否触发,再结合履行情况确定策略。在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事由时,继续履行并追究违约责任往往是更稳妥的路径。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除未履行的股权转让协议?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或撤销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实现。解除合同通常以约定解除权或法定解除事由为基础,例如一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撤销合同则须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无效合同则是自始无效,但均需由有权机构依法确认。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在文章咨询中,律师明确指出确认上述情形应当通过诉讼进行。这意味着即使存在违约或可撤销事由,当事人也不能仅凭单方判断就认为协议自动失效。实务中,法院会审查协议履行程度、违约行为严重性、合同目的是否落空,以及双方是否有继续履行的意图,从而决定是否支持解除或撤销请求。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拟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一方,应当先行固定对方违约证据,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发出解除通知,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确认解除效力。同时注意诉讼时效和程序要求。若协议存在无效情形,可请求确认无效,但须防范因拖延导致权利状态复杂化。此外,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办理时,协议解除后的恢复相对容易,但仍需配合公司内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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