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杨春宝高级律师团队为上海鼎锋京山(“鼎锋京山”)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审核。
2016年2月5日,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公告》”),依据《公告》,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告》旨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人义务,鼓励私募基金人规范运作,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其实施的效果将会有利于规模化品牌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运作规范的国有背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发展。
鼎锋京山作为国内著名的私募机构鼎锋系的成员企业之一,拟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并委托杨春宝律师团队出具法律意见书。杨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依据《公告》所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以及私募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审核书面材料、调取工商档案、现场走访、高管访谈和查询各类数据库等方式对鼎锋京山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并指导鼎锋京山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或完善,以符合证监会和协会的监管要求。同时,由于鼎锋京山尚在成立初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和内控制度,因此,杨律师团队还依据证监会和协会的相关规定,为其制订了一整套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杨律师团队在此基础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获得协会审核通过,并最终协助鼎锋京山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证券发行有哪些法律要求?
证券发行法律要求:1)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义务;2)发行条件合规;3)中介机构尽职调查;4)投资者保护措施;5)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基金管理人法律责任:1)信义义务和勤勉尽责;2)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牟取不当利益;3)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4)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5)违约或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解决途径包括:1)协商谈判——双方就股权回购、转让价格、退出机制等达成和解协议,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2)公司内部调解——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调解;3)仲裁或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权回购诉讼或公司解散诉讼。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股东权益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包括上海某知名英语培训公司小股东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北京仲裁委)等。更多请见 https://shanghaiiplawyer.com/shanghai-equity-structure-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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