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
您好!我想就成立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有关事宜向您请教,请不吝加以解答。谢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需“2个以上的合伙人”,请问是否包括2人?2人合伙成立合伙企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能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办法》中,对设立合伙企业应避讳那些名称并没有加以明确规定或说明,请问:合伙企业是否能够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如果可以,是否意味着合伙企业可以只承担有限责任呢?
在此,对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的行为表示感谢和敬意,谢谢!
PS:借问一句,公司法律师网、法律桥都是您的网站吗?
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金波
金先生,您好!
1、二人以上包括二人,二人即可成立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法律中尚无有限合伙的法律地位,因此不能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在公司登记管理办法中对于使用上述字样有限制。
杨春宝 律师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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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投资并购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并购尽职调查应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公司设立、股权结构、合同、诉讼等)、财务尽职调查、商业尽职调查。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和会计师共同进行,重点关注隐性债务、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风险领域。
公司并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并购主要法律风险包括:1)股权权属瑕疵风险;2)隐性债务和或有负债风险;3)劳动用工风险;4)知识产权风险;5)反垄断审查风险。建议在交易前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在协议中设置适当的保障条款。
并购交易中如何设计交易结构?
并购交易结构设计需考虑:1)股权收购vs资产收购的选择;2)支付方式(现金/股权/混合);3)分步交易安排;4)税收筹划;5)风险分配机制。建议由律师、税务师和财务顾问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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