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二章发明的权利归属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三章发明的报告与申请知识产权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四章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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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20%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促进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的运用实施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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