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及重组案例之德汇集团并购、增资并重组凯兰达实业及凯鑫森功能性薄膜产业公司项目

文章摘要 凯兰达实业有限公司及凯鑫森(上海)功能性薄膜产业有限公司均由某技术专家创立,前者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功能性薄膜类涂层产品用涂料的精细化工企业,后者是中国唯一一家能够同时生产扩散膜、棱镜膜、微透膜、复合膜等全系列背光源模组用光学膜产品的企业。二者因技术先进、产品广受欢迎而发展迅速,但却因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原因陷入众多债务纠纷,濒临绝境。上海德汇集团是一家科技、产业、金融互为融合的科技创新集团,具有丰富的产业投资、整合的经验,决定收购这两家公司,并进行增资及全面重组、整合,以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  杨春宝高级律师团队作为德汇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本次并购、重组提供全面法律

凯兰达实业有限公司及凯鑫森(上海)功能性薄膜产业有限公司均由某技术专家创立,前者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功能性薄膜类涂层产品用涂料的精细化工企业,后者是中国唯一一家能够同时生产扩散膜、棱镜膜、微透膜、复合膜等全系列背光源模组用光学膜产品的企业。二者因技术先进、产品广受欢迎而发展迅速,但却因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原因陷入众多债务纠纷,濒临绝境。上海德汇集团是一家科技、产业、金融互为融合的科技创新集团,具有丰富的产业投资、整合的经验,决定收购这两家公司,并进行增资及全面重组、整合,以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

 杨春宝高级律师团队作为德汇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本次并购、重组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在对两家公司进行全面法律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并购、重组中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并与收购方一道分析、研究不同并购、重组方案的利弊,就其中可能的、潜在的风险的预测、避免、减少或控制提出了法律建议。针对部分原投资人持有凯兰达股权、部分原投资人与凯兰达共同持有凯鑫森股权以及重组时两公司估值远低于注册资本、不能折价增资等现状,为实现两家公司各自独立运营、独立资本运作和进一步重组的目标,平等保护各新老投资人的权益,明晰各方的投资权益,必须将原先的股权架构变更为各投资人同比例分别直接持有两家公司的股权,为此,我们设计了股权转让和增资两步走的方案,并通过数学模型推算出股权转让的价格与比例。并购、增资、重组方案还一并解决了关联交易、债务重组、部分原投资人补足出资、部分原投资人退出、国有股权转让及其定价、股权激励及资金来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与监管以及充抵增资款的安排等诸多法律问题。 

此外,我们还参加了交易商务谈判,就相关事项提供了法律意见;拟订了交易相关法律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等一揽子协议以及章程、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审核了交易相关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抵押协议、保证合同)并提供了法律意见;审核了交易先决条件履行情况,并监督完成了该项交易。

最后编辑于:2019-08-11 11:41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解决途径包括:1)协商谈判——双方就股权回购、转让价格、退出机制等达成和解协议,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2)公司内部调解——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调解;3)仲裁或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权回购诉讼或公司解散诉讼。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股东权益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包括上海某知名英语培训公司小股东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北京仲裁委)等。更多请见 https://shanghaiiplawyer.com/shanghai-equity-structure-lawyer/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权?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时,可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1)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第33条,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2)行使分红权——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利润,可提起诉讼;3)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权——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代位提起诉讼;5)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股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程序?

股权转让需遵循以下法律程序:1)内部优先购买权程序——向其他股东书面通知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在30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标的、价格、付款方式、交割条件、陈述与保证等条款;3)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公司应将受让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变更申请,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涉及国有股权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涉及外商投资需符合《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杨律师团队可提供股权转让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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