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请问:我一个亲戚在上海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因为没有房产证,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最近他想借我的房产证去重新注册一下公司,并让我做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但我不参加公司日常经营和和管理(我还是学生,在念研究生)。我在网上也看了下,大概是法人代表在自有房产内办公这种方式吧。
我很犹豫,在论坛也看到不少有关公司法人代表的帖子,但都没有谈到增值税和房产证的问题,请问各位: 如果我答应了,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会不会因为公司的原因而用房子去承担责任(比如偿债或者没收什么的)。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能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该公司是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关,与是否有房产证没有关系。
所谓借房产证重新注册公司让你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义在于,你以房产证出资投入到公司内,如果将来公司负债不能偿还,房子将被拍卖用以清偿债务,且作为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有特定问题你还需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本案的一些基本概念。
再咨询: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要哪些材料?我把网上找到的有关规定贴在下面了:
答: 增值税发票公司应准备以下材料:
1、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租金发票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投资人,在自有房产内办公的(法人或股东自有产权内办公),只需提供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即可,1--3不必提供。
4、财务人员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一份。
5、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无财务人员,由开发区的会计进行财税服务的,4--5不必提供,由开发区代理记帐财务人员自行提供。
6、企业法人照片一张。
7、另需企业购买发票人员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发票准购证件。
不过他好像不是要我出资的啊,能麻烦在给我详细解释一下吗?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他不要你出资,那么你的房屋将不会过户到公司,从而也不会用以承担公司的债务。他借你的房产证,其目的可能是通过将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变更为你所在的房屋,然后直接提供你的房产证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他目前遇到的情况可能使公司目前的登记注册地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故无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局的这种要求有点不合理,因为只要有固定经营场所就可以的了。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实质条件乃其一年内纳税额达到180万元)。你若仅挂名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要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一般而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yiqian1918解答:我不太同意“辛巴哥哥”的意见,因为公司在经营动作当中,都会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等相关问题,比如说,银行资金往来时的支票是不是要有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所以说法定代表人要在一个正常公司运作程序中脱离“不参与经营与管理”是没有依据的,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也可以说是参与经营管理的一个证据。从本人对此理解的看法是:当要承担什么责任时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事先有约定,也只能是完结一个法律责任后,再凭借事先的约定去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北京杨文战律师解答:你必须明确你亲戚说用你房产证的真实意思。
可能性有二:
一是用你房产证出具相应经营场所证明,可以理解为把房子借给他或租给他,这也谈不上什么其它责任。你也没有必要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你与该公司无关。
二,你亲戚要你以你的房产投资加入该公司,那么你会成为公司股东,当然也可以成为法定代表人,你的房子做为投资也要变更为公司的产权,否则你就是虚假出资,将来公司经营出了问题,你的房子可能就回不来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法定代表人不是随便当的,既然不参与经营管理,还是不当为好。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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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解决途径包括:1)协商谈判——双方就股权回购、转让价格、退出机制等达成和解协议,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2)公司内部调解——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调解;3)仲裁或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权回购诉讼或公司解散诉讼。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股东权益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包括上海某知名英语培训公司小股东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北京仲裁委)等。更多请见 https://shanghaiiplawyer.com/shanghai-equity-structure-lawyer/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权?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时,可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1)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第33条,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2)行使分红权——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利润,可提起诉讼;3)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权——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代位提起诉讼;5)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股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程序?
股权转让需遵循以下法律程序:1)内部优先购买权程序——向其他股东书面通知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在30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标的、价格、付款方式、交割条件、陈述与保证等条款;3)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公司应将受让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变更申请,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涉及国有股权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涉及外商投资需符合《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杨律师团队可提供股权转让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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